347.(1)我们必须特别论述婚姻和通奸,因为一个处于婚姻状态的人就拥有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一个处于通奸状态的人则处于邪恶与虚假的状态;还因为通奸就是反对十诫的一切罪,凡参与通奸的人都会参与十诫所禁止的一切邪恶,反之亦然;因此因为这些事涉及,可以说包含在概括形式上的婚姻和通奸中;因此,我们必须特别论述它们。
(2)如今,通奸在基督教界比在其它任何宗教中都更普遍,因为基督徒将良善与真理分离,或将仁与信分离;当这些被分离时,人们就不可能从流注中更好地知道。因此,他们捍卫或确认通奸,而不是婚姻;所以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婚姻之爱。必须说明当今的信仰是如何分离,因而歪曲圣言的,又如何败坏人的理性官能,从而在通奸中,而不是在婚姻中产生快乐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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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审判(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