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21.所有在以前的世界更多地想到神,而不是教皇,并出于简单的心行仁爱作为的天主教徒,当发现自己死后还活着,并被教导主自己,世界的救主在那里掌权作王时,很容易被引离这种宗教的迷信。对他们来说,从教皇主义过渡到基督教,容易得就像从一扇敞开的门进入圣殿,或在国王的命令下,经过入口大厅的警卫进入宫殿,或当听到来自天堂的声音时,仰脸看向天堂。而另一方面,引导那些在世上的一生中很少思想神,只因节日而重视这种敬拜的人远离这种宗教的迷信,则困难得就像通过关闭的门进入圣殿,或在国王禁止的情况下,经过入口大厅的警卫进入宫殿,或草丛中的蛇举目仰望天堂。值得注意的是,在进入灵界的天主教徒当中,没有一个人看到天使所住的天堂。这种宗教就像他们上方遮挡视线的一团乌云。可一旦有归信者来到那些已经归信的人当中,天堂就会打开,有时他们会看到那里的白衣天使;他们在结束预备期后,就会被提到天使那里。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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