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822

VII.灵界中的天主

VII.灵界中的天主教圣徒

822.众所周知,人有来自父母的先天或遗传的邪恶在自己里面,但很少有人知道,这邪恶以其丰满住在哪里。它就住在对占有其他所有人的财物的爱和对统治的爱中。这后一种爱具有这种性质,只要放任它不受约束,它就会冲出去,直到它燃烧着统治所有人的欲望,最后渴望被呼求和敬拜为神。这爱就是欺骗夏娃和亚当的蛇,因为蛇对女人说:

神知道,你们吃那树果子的日子,你们的眼睛就开了,你们便如神一一样。(创世记3:4-5)

因此,人越毫无节制地冲进这爱,就越远离神,转向他自己,成为自己的敬拜者;然后,他出于自我之爱能用炽热的嘴唇,出于对神的蔑视却用冷酷的心来呼求神。这时,教会的神性事物只作为手段为他服务,而统治才是他的目的,只有在这些手段促进这个目的的情况下,他的心才在它们上面。如果这样的人被提升到最高荣誉,他就会觉得自己就像肩负水陆球体的阿特拉斯,或驾马驱使太阳环绕大地的福玻斯·阿波罗。


真实的基督教 #309

第五诫 不可杀人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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