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09.灵界有两座像伦敦这样的大城市,大多数英国人死后都会进入其中一座城市。我被允许看到其中一座城市,还步行穿过了它。这座城市的中心相当于伦敦商人聚会、被称为交易所的地方,总督就住在那里。这个中心上面是东方,下面是西方,右边是南方,左边是北方。那些比其他人更过着仁爱生活的人住在东方,这里有宏伟的宫殿。智者住在南方,他们被大量辉煌所包围。那些比其他人更热爱言论和新闻自由的人住在北方。那些宣扬唯信称义的人住在西方。在西方的右边有这个城市的入口,也有一个出口;那些生活邪恶的人就在这里被赶出城。那些住在西方,教导唯信教义的神职人员或牧师不敢通过主要街道进入这座城市,只能通过窄巷进入,因为只有那些处于仁之信的人才能在这城里被容忍。我听见他们抱怨西方的牧师,说他们用如此的艺术和口才来撰写他们的布道,暗中把他们引入因信称义的奇怪教义,以至于他们不知道到底该不该行善。他们宣称信仰本身是内在的良善,并把这良善与仁之良善分离,他们称仁之良善为寻求功德的良善,因而不蒙神悦纳。但当那些住在城市的东方和南方的人听到这样的布道时,他们就离开教堂;这些牧师随后被剥夺了牧师职位。
第六诫 不可通奸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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