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29

729.然而,那些在

729.然而,那些在婴儿或童年时期死亡,没有达到配得上靠近圣餐年龄的人,被主通过洗礼引入天堂;因为正如洗礼那一章(TCR 677-680节)所说明的,在灵界,洗礼就是引入基督教会,同时插入到灵界的基督徒当中。在那里,教会和天堂为一;因此,对那些在那里的人来说,引入教会也就是引入天堂。随着他们在主的指导下接受教育,他们越来越重生,成为祂的孩子,因为他们不认识别的父。然而,在基督教会之外出生的婴儿和儿童,在接受了对主之信后,就通过其它方法,而不是通过洗礼被引入分配给他们宗教的天堂;但他们不与那些在基督天堂的人混和。事实上,全世界没有一个民族是不可以得救的,只要它承认神,并正确地生活;因为主救赎了他们众人,每个人生来都是属灵的,由此拥有接受救赎礼物的能力。那些接受主,也就是拥有对主之信,没有过邪恶生活的人,被称为:神的儿子,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13; 11:52);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8);承受者(马太福音19:29; 25:34);主的门徒也被称为儿子(约翰福音13:33);所有天使也是如此(约伯记1:6; 2:1)。


真实的基督教 #236

236.至于当人阅读

236.至于当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属天天使又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这要举例来说明。让我们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从第五条诫命“不可杀人”开始。一个人将“杀人”不仅理解为杀人,还理解为心怀仇恨,渴望报复,甚至到了杀死的地步。一位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像魔鬼一样行事,谋杀或摧毁一个人的灵魂;而一位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通奸”:一个人将“通奸”理解为淫乱、行淫、说淫秽的话、有肮脏的想法。一位属灵天使将“通奸”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一位属天天使将“通奸”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一个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欺诈和以任何借口剥夺邻舍的财产。一位属灵天使将“偷盗”理解为通过邪恶和虚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偷盗”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归于自己,并将主的公义和功德据为己有。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一个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撒谎和诽谤;一位属灵天使将“作假见证”理解为宣称并说服,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反之亦然;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作假见证”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这些例子表明,属灵和属天之物是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的属世意义中展开并提取的。令人惊奇的是,天使们在提取属于他们的意义时,并不知道这个人在思考什么;然而,天使与人类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一样。此外,目的实际上存在于属天国度中,原因存在于属灵国度中,而结果存在于属世国度中。通过这种方式,人类与天使的联系通过圣言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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