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7.在属天意义上,“父”是指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母”是指圣徒的团契,或遍及全世界的主的教会。主就是父,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又:
你是我们的父;亚伯拉罕虽然不认识我们,以色列也不承认我们;你却是我们的父,从万古以来,我们的救赎主就是你的名。(以赛亚书63:16)
约翰福音:
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8-11; 12:45)
在属天意义上,“母”是指主的教会,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我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预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启示录21:2)
又:
天使对约翰说,你来,我要将新妇,就是羔羊的妻,指示你。天使将圣耶路撒冷城指示我。(启示录21:9, 10)
又:
羔羊的婚期到了,祂的妻子也自己预备好了;凡被请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启示录19:7, 9; 也可参看马太福音9:15; 马可福音2:19, 20; 路加福音5:34, 36; 约翰福音3:29; 19:25-27)
“新耶路撒冷”是指如今主正在建立的新教会(可参看《揭秘启示录》,880—881节)。“妻子”和“母亲”在属天意义上是指这个教会,而不是以前的教会。从这婚姻中出生的属灵后代,是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那些处于来自主的这些事物的人被称为“婚姻之子”、“神的儿子”和“从神生的”。
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49.我们已经论述了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并说明这两者就是神性本质。接下来我们要论述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因为这三者从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发出,就像太阳的能力和同在通过它的热和光而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并存在于它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中一样。此外,来自耶和华神在中间的灵界太阳的热本质上是神性之爱,来自它的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由此清楚看出,正如无限、无垠和永恒属于神性存在,全能、全知和全在属于神性本质。但由于神性本质的这三个属性至今不被理解,因为它们照着自己的方式,即秩序的律法而活动的方式不为人知,所以它们必须按以下要点来解释:
(1)全能、全知和全在属于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或说是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的属性。
(2)除非知道秩序是什么,也除非知道神就是秩序,祂在创造时,就把秩序既引入宇宙,也引入宇宙的一切部分,或每一个和一切事物,否则就无法清楚理解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3)在宇宙及其一切部分,或每一个和一切事物中的神的全能按照祂秩序的律法行进和运作。
(4)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感知、看到和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甚至直到最微小的事,也从这些事中感知、看到和知道违反秩序发生的事。
(5)神从其秩序的初到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或说神在祂的秩序上从初至末都是全在的。
(6)人被创造为神性秩序(译注:或简称神序)的形式。
(7)人从神性全能中拥有对抗邪恶和虚假的能力,从神性全知中拥有关于良善和真理的智慧,从神性全在中而在神里面,只要他照着神序生活。
现逐一论述这些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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