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477.人之所以被保持在这个巨大的间隔区域,并不断留在它中间,唯一的目的是他可以在属灵事物上拥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这就是属灵平衡,因为它是天堂与地狱之间,因而良善与邪恶之间的一种平衡。所有在这个巨大区域里的人,就其内层而言,要么与天堂天使结合,要么与地狱魔鬼结合;或当今要么与米迦勒的使者结合,要么与龙的使者结合。死后,每个人都前往在这个区域里的自己的同类那里,并与那些和他自己具有相似的爱之人联系在一起,因为爱将那里的每个人和他的同类结合起来,使他能自由呼吸,或说自由呼出自己的灵魂,并继续处于他以前的生活状态。但那时,不与他的内在合而为一的外在会逐渐被脱去,当这一切完成时,善人被提入天堂,恶人则去往地狱,各人都到自己的同类那里,他在其主导爱方面与他们构成一体。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