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97.(6)同样通过救赎的行为,主使自己与父合一,父也使自己与祂合一。这种合一是通过救赎行为实现的,因为主通过祂的人身执行这些行为;当祂如此行时,父所指的神性就越来越接近、帮助并合作;最终,他们如此结合,以至于不再是二,而是一。这种合一就是下文所论述的荣耀。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