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16.这一点可通过与一棵树作比较来说明。一棵树的最初源头是一粒种子,这种子里面有一种结出果实的努力。这种努力被热激活,先生出根来,从根发出长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最后结出果实;结出果实的努力便以这种方式显示存在。由此明显可知,结出果实的努力不断贯穿于整个生长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因为如果它真的停止了,植物的生长能力就会立刻消亡。这一过程的应用是这样:树是人;他里面产生方法的努力来自在他理解力中的意愿;带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在人里面就是工具性的方法,或说意愿进入结果所用的方法;果实,也就是树里面结出果实的努力的终极结果,在人里面就是功用;他的意愿在这些功用中显示存在。由此可见,通过理解力产生功用的意愿不断贯穿于整个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关于意愿和理解力,以及它们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43节)。
53.神是秩序,因为祂是实质本身和形式本身。祂是实质,因为一切存在之物都从祂那里产生,并继续存在。祂是形式,因为实质的一切品质都源于祂,并继续源于祂,品质只源于形式。由于神是绝对、独一和最初的实质和形式本身,同时也是绝对、独一的爱本身和绝对、独一的智慧本身,还由于来自爱的智慧构成形式,该形式的状态和品质取决于它里面的秩序,所以可知,神就是秩序本身;因此,神从祂自己那里将秩序引入整个宇宙及其一切部分,或一切事物和每一个事物;而且,祂引入了最完美的秩序,因为祂所创造的一切都是好的,正如我们在创世记中所读到的。在适当地方,我们将说明,邪恶与地狱是在创造之后一起出现的。但现在让我们考虑那些更容易或更深地进入理解力,更清晰地光照它,更温和地触动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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