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5.(2)耶和华神作为神性真理,即圣言而降临;然而,祂并没有将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分离。有两样事物构成神的本质,即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或也可说,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前面(TCR 36-48节)已经说明,这两者是神的本质。此外,在圣言中,“耶和华神”这个名就是指这两者,“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神”是指神性智慧或神性真理;因此,这两个名字在圣言中以各种方式被区分开来;经上有时只用“耶和华”这个名,有时只用“神”这个名:当论述神性良善时,就用“耶和华”这个名,当论述神性真理时,就用“神”这个名;当论述这两者时,则用“耶和华神”这个名。耶和华神作为神性真理,即圣言而降临,这一点从约翰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翰福音1:1, 3, 14)
“圣言”在此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教会里所接受的圣言是神性真理本身,圣言是由耶和华自己口授的;耶和华所口授的,只是圣洁的神性真理,不能是别的。
但由于圣言通过天堂传到这个世界,所以它既适合天上的天使,也适合世上的人。因此,圣言里面既有一种属灵意义,也有一种属世意义:在属灵意义,即灵义上,神性真理出现在清晰的光中,而在属世意义上,神性真理只是隐约可见。因此,约翰福音中所指的,正是我们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降世是为了应验圣言的一切;这就是为何我们经常读到,这样或那样的事发生在祂身上是为了“应验圣经”(参看TCR 262节)。“弥赛亚”或“基督”,或“人子”,或主离世后所差来的“圣灵保惠师”也只是指神性真理。在关于圣经那一章(TCR 222节)可以看到,在山上,主在三个门徒面前变了形像(马太福音17:1-13; 马可福音9:2-13; 路加福音9:28-36),还在约翰面前变了形像(启示录1:12-16),在此期间,主将自己表现为圣言。
在世上的主就是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主自己的话明显看出来: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这一点也从这些话看出来:
我们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给我们理解力,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这一点从祂被称为“光”进一步看出来,如以下经文;约翰福音:
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4, 9)
又:
耶稣说,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5, 36, 46)
又:
我是世上的光。(约翰福音9:5)
路加福音:
西面说,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是启示外邦人的光。(路加福音2:30-32)
约翰福音:
这就是审判,光来到世上;行真理的必来就光。(约翰福音3:19, 21)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光”是指神性真理。
72.他们当中的许多人能接受真理,也能理性看到公义,如我在灵界通过与他们交谈所能观察到的。我和他们谈论了一位神,复活和婚姻。关于一位神,他们说,他们不明白基督徒所谈论的三位一体,基督徒说有三个位格,每个位格都是神,却又坚持说神为一。我回答说,天上来自基督徒的天使不是这样说的,而是说,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祂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世人却将这三位一体称为三个位格;这三位一体在主里面。为证明这一切,我在他们面前读了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描述主从父神成孕,并教导父与祂为一的经文。听到这番话,他们明白了,说这意味着神性本质在祂里面。
关于复活,他们说,他们不明白基督徒论到人死后状态的话,基督徒将灵魂比作风或空气,因此在最后审判之日与肉体重新结合之前,灵魂丧失了一切快乐。我回答说,只有一些基督徒这样讲;但不属这教派的基督徒则相信死后他们会上天堂,与天使交谈,并体验天上的喜乐,只是他们没有描述出来,并且没有想到这喜乐不同于他们在世上所体验的喜乐。我补充说,如今,关于死后状态的许多细节被揭示给他们,这都是他们闻所未闻的。
关于婚姻,我与他们有过多次交谈;除了其它事外,我又告诉他们说,婚姻之爱是一种属天堂的爱,只能存在于两个人之间;与多个妻子的结合会排除这爱中属天堂的元素。他们听了我的理由,看到了它们的正确性。他们还明白,他们被允许有一夫多妻制,是因为他们是东方人;没有这种许可,东方人将比欧洲人更贪恋污秽的通奸,因而早就灭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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