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815

815.有许多东西从

815.有许多东西从他们的这种状态中发出,其中之一是,他们将教会的属灵事物铭刻在记忆中,很少将它们提升到更高的理解力,只允许它们进入较低的理解力,他们出于这较低的理解力来推理它们,与自由民族的做法完全不同。在教会的属灵事物,即神学事务方面,自由的民族就像鹰,可以随心所欲地飞到任何高度;而不自由的民族就像河上的天鹅。再者,自由的民族就像长着高角的大鹿,在田野、小树林和森林里自由自在地漫步;而不自由的民族就像养在公园里取悦某个王子的鹿。同样,自由的人民就像被古人称为珀伽索斯的飞马,它不仅飞越大海,还飞越名为帕尔纳索斯的群山和它们下面的缪斯群山;而不自由的人民就像国王马厩里装饰华美、血统名贵的良种马。

他们在关于神学奥秘的判断上也有类似的差异。德国的神职人员还是学生的时候,就写下他们大学里的老师传授的格言或教义,把它们作为博学的权威话语来保留。当他们被任命为神职人员或在学校担任讲师时,他们在讲坛或讲台上发表的演讲,主要基于这些书面笔记,或说他们写下的引文。那些不教导正统教义的牧师,通常宣扬圣灵及其奇妙的运作,以及心中神圣的觉醒。但那些根据当今正统来教导信仰的牧师在天使看来,就像佩戴着橡树叶花环;而那些从圣言教导仁爱及其作为的牧师在天使看来,就像佩戴着芳香的月桂叶花环。在德国,被称为福音派的信徒在与改革宗信徒争论真理时,在天使看来,似乎在撕裂衣服,因为衣服表示真理。


真实的基督教 #313

第六诫 不可通奸

第六诫  不可通奸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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