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815

815.有许多东西从

815.有许多东西从他们的这种状态中发出,其中之一是,他们将教会的属灵事物铭刻在记忆中,很少将它们提升到更高的理解力,只允许它们进入较低的理解力,他们出于这较低的理解力来推理它们,与自由民族的做法完全不同。在教会的属灵事物,即神学事务方面,自由的民族就像鹰,可以随心所欲地飞到任何高度;而不自由的民族就像河上的天鹅。再者,自由的民族就像长着高角的大鹿,在田野、小树林和森林里自由自在地漫步;而不自由的民族就像养在公园里取悦某个王子的鹿。同样,自由的人民就像被古人称为珀伽索斯的飞马,它不仅飞越大海,还飞越名为帕尔纳索斯的群山和它们下面的缪斯群山;而不自由的人民就像国王马厩里装饰华美、血统名贵的良种马。

他们在关于神学奥秘的判断上也有类似的差异。德国的神职人员还是学生的时候,就写下他们大学里的老师传授的格言或教义,把它们作为博学的权威话语来保留。当他们被任命为神职人员或在学校担任讲师时,他们在讲坛或讲台上发表的演讲,主要基于这些书面笔记,或说他们写下的引文。那些不教导正统教义的牧师,通常宣扬圣灵及其奇妙的运作,以及心中神圣的觉醒。但那些根据当今正统来教导信仰的牧师在天使看来,就像佩戴着橡树叶花环;而那些从圣言教导仁爱及其作为的牧师在天使看来,就像佩戴着芳香的月桂叶花环。在德国,被称为福音派的信徒在与改革宗信徒争论真理时,在天使看来,似乎在撕裂衣服,因为衣服表示真理。


真实的基督教 #236

236.至于当人阅读

236.至于当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属天天使又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这要举例来说明。让我们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从第五条诫命“不可杀人”开始。一个人将“杀人”不仅理解为杀人,还理解为心怀仇恨,渴望报复,甚至到了杀死的地步。一位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像魔鬼一样行事,谋杀或摧毁一个人的灵魂;而一位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通奸”:一个人将“通奸”理解为淫乱、行淫、说淫秽的话、有肮脏的想法。一位属灵天使将“通奸”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一位属天天使将“通奸”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一个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欺诈和以任何借口剥夺邻舍的财产。一位属灵天使将“偷盗”理解为通过邪恶和虚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偷盗”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归于自己,并将主的公义和功德据为己有。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一个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撒谎和诽谤;一位属灵天使将“作假见证”理解为宣称并说服,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反之亦然;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作假见证”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这些例子表明,属灵和属天之物是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的属世意义中展开并提取的。令人惊奇的是,天使们在提取属于他们的意义时,并不知道这个人在思考什么;然而,天使与人类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一样。此外,目的实际上存在于属天国度中,原因存在于属灵国度中,而结果存在于属世国度中。通过这种方式,人类与天使的联系通过圣言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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