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14.由于德国人生活在每个具体公国的专制政府之下,所以他们不像荷兰人和英国人那样享有言论和新闻自由;当这种自由受到限制时,思考自由,也就是说,最大限度地调查问题的自由同时也受到限制。这种限制就像围住蓄水池的一堵高墙,它导致里面的水上涨到出水口,就不能再升高了。思维就像流入的水,而来自思维的言语就像蓄水池。总之,流入适应流出;同样,来自上面的理解力适应享有说出和实施其想法的自由程度。因此,这个高贵的民族很少专注于判断的问题,而是专注于记忆的问题。这就是为何他们特别注重文学史,在他们的书里表现出对他们当中有名望和学识的人的信任;因为他们大量引用这些人的各种观点,然后从中选出一个来支持。在灵界,他们的这种状态表现为一个人腋下夹着书;当有人对任何判断的问题提出争议时,他会说,我会给你一个答案,随即拿起腋下的一本书读起来。
236.至于当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属天天使又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这要举例来说明。让我们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从第五条诫命“不可杀人”开始。一个人将“杀人”不仅理解为杀人,还理解为心怀仇恨,渴望报复,甚至到了杀死的地步。一位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像魔鬼一样行事,谋杀或摧毁一个人的灵魂;而一位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通奸”:一个人将“通奸”理解为淫乱、行淫、说淫秽的话、有肮脏的想法。一位属灵天使将“通奸”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一位属天天使将“通奸”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一个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欺诈和以任何借口剥夺邻舍的财产。一位属灵天使将“偷盗”理解为通过邪恶和虚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偷盗”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归于自己,并将主的公义和功德据为己有。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一个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撒谎和诽谤;一位属灵天使将“作假见证”理解为宣称并说服,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反之亦然;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作假见证”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这些例子表明,属灵和属天之物是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的属世意义中展开并提取的。令人惊奇的是,天使们在提取属于他们的意义时,并不知道这个人在思考什么;然而,天使与人类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一样。此外,目的实际上存在于属天国度中,原因存在于属灵国度中,而结果存在于属世国度中。通过这种方式,人类与天使的联系通过圣言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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