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V.灵界中的德国人
813.众所周知,一个分成几个公国的王国,其居民在天赋上是不一样的,而是以具体的方式而彼此不同,就像地球的不同气候带上的居民以总体的方式而不同一样;然而,仍有一种共性普遍存在于那些在一个国王统治之下,因而服从一部宪法的人当中。至于德国,它比邻国更被划分为独立的公国。它是一个帝国,所有的公国都在它的全面监督之下,而每个公国的选帝侯都在自己的领地享有专制权力;因为有大大小小的公国,每个公爵在自己的公国都像一位君主。此外,德国的宗教是分裂的;有些公国信奉所谓的福音派,有些公国信奉改革宗,而有些公国信奉罗马天主教。由于政府和宗教的这种多样性,从出现在灵界的人来描述德国人的性格、倾向和生活,其难度比其他民族和人民更大。然而,由于在说同一种语言的人民当中,一种共性处处掌权,所以如果将灵界的各种不同的概念或印象汇集起来,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到并描述出德国人的性质。
第六诫 不可通奸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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