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VII.主的这第二次降临不是亲自降临,而是在圣言中降临,圣言来自祂,就是祂自己
776.经上在许多地方记着,主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如马太福音17:5; 24:30; 26:64; 马可福音14:62; 路加福音9:34, 35; 21:27; 启示录1:7; 14:14; 但以理书7:13)。但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天上的云”是什么意思;人们以为主会亲自出现在天上实际的云中。迄今为止,人们仍不知道“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主降临的“荣耀和能力”(马太福音24:30)是指圣言的灵义,因为还没有人猜到圣言里面有灵义,就是它实际上所包含的那种意义。但由于现在主向我打开了圣言的灵义,也允许我与天使和灵人一起在他们的世界,如同他们当中的一员,所以我发现,“天上的云”是指属世意义上的圣言,“荣耀”是指属灵意义上的圣言,“能力”是指主通过圣言所拥有的能力。这就是“天上的云”的含义,这一点可从以下圣言中的经文看出来;申命记:
没有谁能比耶书仑的神,祂乘在天空,腾云显威荣。(申命记33:26-27)
诗篇:
你们当向神歌唱,赞美祂的名;歌颂那驾云的。(诗篇68:4)
以赛亚书:
耶和华乘驾轻云。(以赛亚书19:1)
“(乘)驾”表示教导或装备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因为“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参看《揭秘启示录》,298节)。谁不明白,神不会驾云?诗篇:
神乘坐基路伯飞行。祂以天空的密云作祂的行宫或帐棚。(诗篇18:10, 11)
“基路伯”也表示圣言(参看《揭秘启示录》,239, 672节)。约伯记:
耶和华将水包在密云中;祂将云铺在祂的宝座上。(约伯记26:8, 9)
诗篇:
你们要将力量归给神;祂的力量在云中。(诗篇68:34)
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在锡安的一切居所上,白天创造云;因为在一切荣耀之上必有遮盖。(以赛亚书4:5)
字义上的圣言也由耶和华颁布律法时,降临西乃山所驾的云来代表;那时所颁布的律法的诫命是圣言的最初果实或开始。
为了证实这一点,可以补充以下内容:灵界和自然界一样,也有云,但它们的起源是不同的。在灵界,有时亮云会出现在天使天堂之上,但乌云会出现在地狱之上。天使天堂之上的亮云表示那里由圣言的字义产生的模糊;但这些云的消散表示天使处于来自灵义的圣言的仁爱。然而,地狱之上的乌云表示对圣言的歪曲和亵渎。在灵界,“云”的这种含义起源于这一事实:从那里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表示神性真理;因此,主被称为“光”(约翰福音1:9; 12:35)。出于同样的原因,在那里,被保存在圣殿的圣所中的圣言本身看起来被明亮的白光包围;而这光的模糊是由云造成的。
236.至于当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属天天使又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这要举例来说明。让我们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从第五条诫命“不可杀人”开始。一个人将“杀人”不仅理解为杀人,还理解为心怀仇恨,渴望报复,甚至到了杀死的地步。一位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像魔鬼一样行事,谋杀或摧毁一个人的灵魂;而一位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通奸”:一个人将“通奸”理解为淫乱、行淫、说淫秽的话、有肮脏的想法。一位属灵天使将“通奸”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一位属天天使将“通奸”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一个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欺诈和以任何借口剥夺邻舍的财产。一位属灵天使将“偷盗”理解为通过邪恶和虚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偷盗”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归于自己,并将主的公义和功德据为己有。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一个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撒谎和诽谤;一位属灵天使将“作假见证”理解为宣称并说服,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反之亦然;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作假见证”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这些例子表明,属灵和属天之物是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的属世意义中展开并提取的。令人惊奇的是,天使们在提取属于他们的意义时,并不知道这个人在思考什么;然而,天使与人类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一样。此外,目的实际上存在于属天国度中,原因存在于属灵国度中,而结果存在于属世国度中。通过这种方式,人类与天使的联系通过圣言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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