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72

VI.主的这次降临,

VI.主的这次降临,即祂的第二次降临正在发生,是为了恶人和善人可以分离,

那些已经相信和现在相信祂的人可以得救,

一个新的天使天堂和地上的一个新教会可以由他们形成;

如果祂不这样做,凡肉体都不会得救(马太福音24:22)

772.前面(TCR 768-771节)已经说明,主的这第二次降临不是要摧毁可见的天和可居的地。它的目的不是要摧毁任何东西,而是建立,因而不是定罪,而是拯救那些自祂第一次降临以来信祂的人,以及那些今后会信祂的人,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神没有差祂的儿子到世界上来审判世界,乃是要叫世界藉着祂而得救。信祂的人,不受审判;不信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7, 18)

别处: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我所说的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48)

最后的审判于1757年在灵界发生,这一点在《最后的审判》(1758年于伦敦出版)这本小著中已经说明,并在《最后的审判续》(1763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中进一步说明了。我可以郑重证明这一点,因为我在完全清醒的状态下亲眼看到了它。


真实的基督教 #309

第五诫 不可杀人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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