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1.关于圣经那一章(TCR 193-209, 215, 226, 254-260节)已经说明,字面上的圣言是通过表象和对应来写的,因此,它的一切细节里面都有灵义;在灵义中,真理出现在真理之光中,而字义出现在阴影中。因此,为了避免新教会的人像旧教会的人一样,在圣言字义的阴影中徘徊,尤其在天堂和地狱,人死后的生活和主的降临这些主题上,主乐意打开我灵的视觉,从而将我引入灵界,允许我不仅与灵人和天使、亲戚和朋友交谈,甚至与结束自然界旅程的君主和其他政治领袖交谈,还看到天堂的奇观和地狱的悲惨。我也看到,人死后不是住在地上某个不确定的地方,也不是在空中,或在空虚的虚空中又瞎又聋地飞舞,而是作为人活在一个实质身体中,并处于更完美的状态;如果他在有福者之列,那么他的状态比他活在一个物质身体中时更加完美得多。
人类现在相信可居的天和可居的地将被摧毁,这影响了人们对灵界的思考。这种信念是由于无知。在这种无知的状态下,自然主义和无神论已经开始扎根于当今学者的内在理性心智。主希望阻止人类进一步陷入这些观点,防止自然主义和无神论在学者当中像肉体坏死一样进一步传播,甚至延伸到他们的外在心智,否则他们在公众面前的言论也会被它感染。因此,主吩咐我公布我所看到和听到的关于天堂和地狱,以及最后审判的各种事,还吩咐我解释启示录。启示录论述了主的降临,先前的天,新天和圣耶路撒冷。凡阅读并理解这些事的人都能由此看到,主的降临、新天和新耶路撒冷是什么意思。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