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1.关于圣经那一章(TCR 193-209, 215, 226, 254-260节)已经说明,字面上的圣言是通过表象和对应来写的,因此,它的一切细节里面都有灵义;在灵义中,真理出现在真理之光中,而字义出现在阴影中。因此,为了避免新教会的人像旧教会的人一样,在圣言字义的阴影中徘徊,尤其在天堂和地狱,人死后的生活和主的降临这些主题上,主乐意打开我灵的视觉,从而将我引入灵界,允许我不仅与灵人和天使、亲戚和朋友交谈,甚至与结束自然界旅程的君主和其他政治领袖交谈,还看到天堂的奇观和地狱的悲惨。我也看到,人死后不是住在地上某个不确定的地方,也不是在空中,或在空虚的虚空中又瞎又聋地飞舞,而是作为人活在一个实质身体中,并处于更完美的状态;如果他在有福者之列,那么他的状态比他活在一个物质身体中时更加完美得多。
人类现在相信可居的天和可居的地将被摧毁,这影响了人们对灵界的思考。这种信念是由于无知。在这种无知的状态下,自然主义和无神论已经开始扎根于当今学者的内在理性心智。主希望阻止人类进一步陷入这些观点,防止自然主义和无神论在学者当中像肉体坏死一样进一步传播,甚至延伸到他们的外在心智,否则他们在公众面前的言论也会被它感染。因此,主吩咐我公布我所看到和听到的关于天堂和地狱,以及最后审判的各种事,还吩咐我解释启示录。启示录论述了主的降临,先前的天,新天和圣耶路撒冷。凡阅读并理解这些事的人都能由此看到,主的降临、新天和新耶路撒冷是什么意思。
236.至于当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属天天使又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这要举例来说明。让我们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从第五条诫命“不可杀人”开始。一个人将“杀人”不仅理解为杀人,还理解为心怀仇恨,渴望报复,甚至到了杀死的地步。一位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像魔鬼一样行事,谋杀或摧毁一个人的灵魂;而一位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通奸”:一个人将“通奸”理解为淫乱、行淫、说淫秽的话、有肮脏的想法。一位属灵天使将“通奸”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一位属天天使将“通奸”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一个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欺诈和以任何借口剥夺邻舍的财产。一位属灵天使将“偷盗”理解为通过邪恶和虚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偷盗”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归于自己,并将主的公义和功德据为己有。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一个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撒谎和诽谤;一位属灵天使将“作假见证”理解为宣称并说服,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反之亦然;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作假见证”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这些例子表明,属灵和属天之物是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的属世意义中展开并提取的。令人惊奇的是,天使们在提取属于他们的意义时,并不知道这个人在思考什么;然而,天使与人类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一样。此外,目的实际上存在于属天国度中,原因存在于属灵国度中,而结果存在于属世国度中。通过这种方式,人类与天使的联系通过圣言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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