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70

770.我曾问神职人

770.我曾问神职人员和平信徒,他们是否真的相信这一切。他们真的相信所有这些灵魂,包括大洪水以前的人与亚当和夏娃,大洪水以后的人与挪亚和他的儿子,并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以及众先知和使徒,还有其他所有人类灵魂,仍被保留在地心,或在以太或空气中飞舞吗?他们真的相信所有这些灵魂将重新披上他们的身体,或与它们重新聚合吗?即便他们的身体是被虫子、老鼠或鱼吃掉的尸体,或被人们当作药物来服用的埃及木乃伊,或纯粹是被太阳烘烤,直到化为尘土的骷髅。他们真的相信那时,天上的星星会坠落于地,即便地球比这些星星小得多?当然,所有这些想法都是理性本身所弃绝或驱散的荒谬,就像它弃绝或驱散其它任何矛盾或毫无意义的想法一样。对于这些问题,有些人根本没有回答;有些人说,这些都是信仰的问题,我们要使理解力服从信仰;有些人说,不仅这些事,还有其它许多超越理性的事都属于神性全能,或是由神性全能完成的。当他们提到信仰和全能时,理性就被驱逐。正常的理性要么消失,变成乌有,或似乎不存在,要么变成一种幽灵,被称为疯狂。对此,他们补充说:“这些事难道不符合圣言吗?每个人不都必须基于圣言来思考和说话吗?”


真实的基督教 #236

236.至于当人阅读

236.至于当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属天天使又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这要举例来说明。让我们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从第五条诫命“不可杀人”开始。一个人将“杀人”不仅理解为杀人,还理解为心怀仇恨,渴望报复,甚至到了杀死的地步。一位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像魔鬼一样行事,谋杀或摧毁一个人的灵魂;而一位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通奸”:一个人将“通奸”理解为淫乱、行淫、说淫秽的话、有肮脏的想法。一位属灵天使将“通奸”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一位属天天使将“通奸”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一个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欺诈和以任何借口剥夺邻舍的财产。一位属灵天使将“偷盗”理解为通过邪恶和虚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偷盗”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归于自己,并将主的公义和功德据为己有。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一个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撒谎和诽谤;一位属灵天使将“作假见证”理解为宣称并说服,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反之亦然;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作假见证”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这些例子表明,属灵和属天之物是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的属世意义中展开并提取的。令人惊奇的是,天使们在提取属于他们的意义时,并不知道这个人在思考什么;然而,天使与人类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一样。此外,目的实际上存在于属天国度中,原因存在于属灵国度中,而结果存在于属世国度中。通过这种方式,人类与天使的联系通过圣言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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