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0.如今,关于这最神圣的圣礼的这些观念在整个基督教界都受到欢迎,仅仅因为它们符合圣言的字义。迄今为止,属灵意义,即灵义一直被隐藏,直到现在才被揭示出来。然而,只有属灵意义,即灵义才能揭示圣餐的真正功用和益处。灵义现在之所以第一次被揭示出来,是因为在此之前,基督教只是名义上存在,尽管有些人拥有它的影子。事实上,迄今为止,人们还没有直接靠近和敬拜作为独一神,有神性三位一体在里面的救主本人,只是间接靠近和敬拜祂;这不是靠近和敬拜祂,只是因祂是人类得救的原因而崇敬祂。然而,祂没有被视为根本原因,仅仅被视为在根本原因之下和之外的间接原因。但现在基督教本身刚刚开始萌芽,主现在正在建立启示录中新耶路撒冷所指的新教会,新教会承认圣父、圣子和圣灵为一,因为它们在一个位格里面。因此,主乐意揭示圣言的灵义,使新教会能收获洗礼和圣餐这两项圣礼的真正功用和益处。当人们以灵眼,即以理解力看到隐藏在它们里面的神圣性,并通过主在祂的圣言中所教导的方法而把它应用于自己时,这种事就会发生。
第六诫 不可通奸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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