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92.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记事一:
我从智慧学校回家(TCR 48节)时,在路上看一位身穿蓝袍的天使。他走过来与我同行,说:“我看到你从智慧学校而来,并因你在那里所听到的而感到高兴。我还发觉,你不完全在这个世界,同时也在自然界,因而对我们的奥林匹克学校一无所知,古代的圣哲就在那里聚会,从来自你们世界的新人那里获知,智慧已经经历,现在仍在经历什么样的变化和发展。你若愿意,我会带你去一个地方,许多古代的圣哲和他们的儿子(意思是追随者),也就是他们的门徒就住在那里。”于是,他把我带到北方和东方之间的边界;当我从高处俯瞰它时,看哪,一座城市出现了,城两侧有两座小山,其中较低的那座小山离城市更近。天使对我说:“这座城叫雅典娜神殿,较低的山叫帕尔纳索斯山,较高的山叫赫利孔山。它们被如此命名,是因为古希腊的圣哲就住在这城里面和周围,如毕达哥拉斯、苏格拉底、亚里斯提卜、色诺芬,以及他们的门徒和学生。”我问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天使说,他们和他们的追随者住在另一个地区,因为他们教导与理解力有关的理性,而前者教导与生活有关的道德。
他进一步说,勤奋的学生经常从雅典娜城被派去咨询基督教的文人或说博学的基督徒,从他们那里获知当今对神、宇宙的创造、灵魂不朽、人相对于动物的状态,和其它内在智慧的主题的观点。他还说,今天一个传令官宣布了一次会议,这表明他们的使者会见了刚从地上来的新人,并从他们那里听到了一些他们非常感兴趣或奇怪的事。我看到许多人从城市及其郊区出来,有些人头戴桂冠,有些人手拿棕榈枝,有些人腋下夹着书,有些人左太阳穴下的头发上插着羽毛笔。
我们加入了他们,一起上了山;看哪,山顶上有一座八角形的宫殿,他们称之为“帕拉斯殿”;我们进去了。看哪,里面有八个六角形的凹槽,每个凹槽都配有一个书架和一张书桌,头戴桂冠的人就坐在那里。在帕拉斯殿本身里面有石头凿成的座位,其余的人都坐在这些座位上。不一会儿,左边开了一扇门,然后进来了两个刚从地上来的新人;问候之后,一位头戴桂冠的人问他们:“地上有什么消息?”他们回答说:“最近的消息是,在森林里发现了像野兽一样的人,或像人一样的野兽;但从他们的脸和身体来看,他们出生时是人,但两三岁时要么迷失,要么被遗弃在森林里。据说他们不能用声音来表达任何想法,也学不会清楚说出任何词语;他们不像野兽知道适合自己的食物,而是把森林里野生的东西,无论是干净的还是不干净的,都放进嘴里。关于他们的许多这样的事都被报道过,我们当中的一些学者从这些事中形成了许多推测,一些人还得出了关于人类相对于动物的状态的结论。”
听到这些话,一些古代圣哲问这些推测和结论是什么。两个新人回答说:“很多;但它们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1)人因他的性质和出生而比任何动物都愚蠢,因而比任何动物都低级,或说是最低级的生物。没有教导,这就是他长大后的样子。
(2)人能被教导,因为他已经学会发出清晰的声音,因而学会说话。通过这种方式,他开始说出自己的想法,并且逐渐越来越充分,以至于最终能制定社会法律,而其中一些社会法律自动物出生起就铭刻在它们身上。
(3)动物和人类一样享有理性。
(4)因此,如果动物能说话,那么它们就会像人类一样熟练地推理任何问题;其中一个证据是,它们和人一样,能出于理性和谨慎来思考。
(5)理解力只不过是对阳光的修改,热进行合作,以太是媒介;因此,理解力只是一种内在自然的活动,能被提升到这样的程度:它看起来就像智慧。
(6)因此,相信人死后还活着,就像相信动物死后还活着一样,都是徒劳的;除非死后几天,由于身体生命的散发物,他可能看起来就像幽灵形式的薄雾,然后消散在大自然中;几乎就像从灰烬中取出的树枝看起来类似于它自己的形式一样。
(7)因此,教导死后有生命的宗教是一种发明,好通过它的法律从内在约束简单人,就像国家法律从外在约束他们一样。”对此,他们补充说,那些只是巧妙而已的人如此推理,但真正聪明的人则不然。圣哲问:“聪明人是怎么想的?”他们说:“我们没有听说;但我们认为他们不会如此推理。”
听到这番话,所有坐在桌前的人都惊呼道:“哦,地上现在是什么时代!唉!智慧经历什么样的变化!它已经变成了愚蠢的小聪明。太阳已经落下,现在位于地球之下,与正午的天顶完全相对。从那些被遗弃在森林里,后来被发现的人提供的证据中,谁看不出,当人没有接受教导时,他就是这个样子?他不就是教导造就他的样子吗?他不是生来比动物更无知吗?他不是必须学习走路和说话吗?他若不学会走路,就永远不会双脚站直;他若不学会说话,就永远不会说出一个想法。每个人都是教导造就他的样子,要么因虚假而不明智,或属灵地疯狂,要么因真理而智慧;一个因虚假而不明智或疯狂的人在完全的幻觉之下,以为自己比一个因真理而智慧的人更聪明。有些迷恋和愚蠢的人,或傻瓜和疯子,与林中发现的生物一样,都不是人。那些失去记忆的人也与这些生物一样,并不是人。
“我们从所有这些例子中得出结论,没有接受教导的人不是一个人,也不是一个动物,而是一种能接受造就一个人的东西的形式;因此,人并非生而为人,而是变成人。此外,人生来就是这样一种形式:他可以成为一个从神那里接受生命的器官,以便他可以成为一个主体,神可以将一切良善都赋予这个主体,并通过与祂自己的结合而使他永远幸福。我们从你们的话中感知到,如今智慧已经熄灭,或变成了愚蠢,以至于人们对他们自己相对于动物的生命状态一无所知。正因如此,他们不知道人死后的生命状态;那些能知道,却不愿知道,因而否认它的人,就像你们许多基督徒,可以比作林中发现的人;并不是说他们因缺乏教导而变得如此愚蠢,而是说他们通过感官谬误而使自己变得如此愚蠢,感官谬误是真理的黑暗阴影,或对真理的遮蔽。”
但就在这时,有一个手拿棕榈枝的人站在帕拉斯殿的中心,说:“请解释这个奥秘。人既被造为神的形式,又怎么能变成魔鬼的形式呢?我知道,天堂天使都是神的形式,地狱灵都是魔鬼的形式;这两种形式是对立面,后者是疯狂的形式,前者是智慧的形式。因此,请告诉我,一个被造为神形式的人怎么能从白昼进入这样的黑夜,以至于能否认神和永生呢?”对此,教师们依次回答,首先是毕达哥拉斯学派,然后是苏格拉底学派,后来是其余的学派。其中有一位柏拉图主义者最后发言,他的观点占了上风,这观点如下:“萨图尔努斯时代或黄金时代的人知道并承认,他们是从神那里接受生命的形式,因此智慧被铭刻在他们的灵魂和心上,他们从真理之光中看到真理,并通过真理从对良善的爱之快乐中而拥有对良善的感知。然而,随着人类在后来的时代不再承认他们里面的一切智慧之真理,因而一切爱之良善都是不断从神那里流入的,他们就不再是神的居所了。然后,与神的对话,以及与天使的交往也停止了;他们原本被神提升到神那里的心智内层,已经偏离了自己的正道,转向了越来越倾斜、向外进入世界的弯道,从而通过世界被神转向神;最后,它们转向相反的方向,即向下朝向自我。但由于当人从内层如此颠倒,并转身离开时,他不能仰望神,所以人们与神分离,成为地狱的形式,从而成为魔鬼的形式。由此可知,在第一个时代,人们在内心和灵魂上承认,他们所拥有的一切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一切智慧之真理都来自神,实际上属于他们里面的神;因此,他们只是来自神的生命的容器,因而被称为神的形像、神的儿子、从神生的。但在后来的时代,他们不是以内心和灵魂来承认这个真理,而是以一种说服性的信仰,然后以一种历史信仰,最后只用嘴唇来承认;只用嘴唇来承认这个真理不是承认它,而是从心里否认它。
“这一切表明,如今什么样的智慧在地上的基督徒中间盛行。因为虽然他们能从书面启示中得到神的启示,但他们甚至不知道人与动物之间的区别。因此,许多人认为,如果人死后还活着,那么动物死后也必活着;或者,由于动物死后不会活着,所以人死后也不会活着。我们那光照心智视觉的属灵之光,在他们中间变成了幽暗,而他们那只照亮身体视觉的属世之光,反倒成了辉煌。”
此后,他们都转向那两个访客,感谢他们的到访和他们所讲述的故事,也恳求他们向他们的弟兄报告他们所听到的。两位访客回答说,他们会努力说服他们的弟兄相信这个真理,即:只要他们将一切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归于主,不归于自己,那么他们就是人,并成为天堂天使。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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