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6.在圣言中,经上说,主神我们的救赎主用圣灵与火施洗;这句话的意思是,主通过信仰的神性真理和爱或仁爱的神性良善使人重生(可参看TCR 684节)。在天堂,那些被圣灵,即信仰的神性真理重生的人,不同于那些被火,即爱的神性良善重生的人。那些被信仰的神性真理重生的人,穿着白色细麻衣在天堂行走,被称为属灵天使;而那些被爱的神性良善重生的人,则穿着紫衣行走,被称为属天天使。下面这些人是指那些穿着白衣行走的人: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羔羊(启示录19:14);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启示录3:4; 7:14);天使穿着洁白发光的衣服出现在主的坟墓旁(马太福音28:3; 路加福音24:4)。他们就属于这一类属灵天使,因为“细麻衣”表示圣徒的公义(如启示录19:8,那里明确说明了这一点)。在圣言中,“衣服”表示真理,“白衣”和“细麻衣”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揭秘启示录》379节,那里说明了这一点)。那些被爱的神性良善重生的人穿着紫衣,因为紫色是爱的颜色,爱从太阳的火及其红色中获得紫色。这火表示爱(可参看《揭秘启示录》,468, 725节)。正因“衣服”表示真理,所以被发现在那些被请赴婚筵,却没有穿婚筵礼服的人当中的人,被赶出去并丢在外边的黑暗里(马太福音22:11-13)。
第五章 从外在意义和内在意义来解释的《教理问答》或十诫
282.全世界没有一个民族不知道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是邪恶,任何国家、共和国或州和社会组织形式,若不立法禁止这些邪恶,注定会失败或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他所有民族都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事是邪恶?因此,有人可能会惊讶地发现,耶和华亲自从西乃山上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了在世上得到如此普遍认可的法律。但请听好: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是文明和道德的法律,也是神性律法;违反它们不仅是对邻舍行恶,即对同胞和社会行恶,也是得罪神。因此,当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法律时,它们也成了宗教律法。很明显,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是作为宗教原则来吩咐的,是为救赎而必须遵行的。但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必须先说一说它们的神圣性,以清楚表明,宗教在它们里面,或说它们本质上是宗教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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