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9.洗礼和圣餐这两项圣礼,在基督教会中就像国王权杖上的两颗宝石;但如果它们的功用不为人知,那么它们只是像雕刻在杖上的两个乌木形像。在基督教会,这两项圣礼也可以比作皇帝长袍上的两颗红宝石或红玉;但如果它们的功用不为人知,那么它们就像斗篷上的的两颗红玉髓或水晶。除非两项圣礼的功用通过灵义被揭示出来,否则只会有关于它们的各种零散的猜测,就像那些用星星占卜的人所形成的猜测,或甚至古代那些从鸟的飞行或内脏中求取预兆的人所形成的猜测一样。这两项圣礼的功用可以比作一座圣殿,它因年代久远而沉入地下,埋在周围的垃圾或废墟中,甚至埋到殿顶,老老少少都在上面行走,坐着马车或骑马经过,却不知道脚下藏着这样一座圣殿,里面有金坛,墙上镶着银子、装饰着宝石。这些宝藏只有通过灵义才能被挖掘出来,重见天日;如今这灵义为了新教会,为了它在敬拜主时的功用而被揭示出来了。再者,这些圣礼也可以比作一座双重圣殿,一座圣殿在下面,一座圣殿在上面。在下层圣殿中传讲的是主的新降临的福音,以及重生和随之被祂救赎的福音。从这座圣殿中,在祭坛附近,有一条路可以上升到上层圣殿,圣餐在上层圣殿举行;从那里有一条通往天堂的通道,主在天堂接待敬拜的人或升上来的人。它们又可以比作一个帐幕,进去后会看到一张桌子,上面按顺序摆放着陈设饼;那里还有烧香的金坛,中间是带有点亮的灯盏的灯台,这一切藉着灯台变得可见;最后,对那些允许自己被光照的人来说,幔子向至圣所打开,那里摆放的不是以前存放十诫的约柜,而是圣言,圣言上面是施恩座和金基路伯。这些事物是两项圣礼及其功用的代表。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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