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06

606.由此可以得出

606.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一个未重生的人就像一个在夜里看到幽灵,却以为他们是人的人;后来,当他正在重生时,他还是像那同一个人,只是这个人在黎明时分看到,他在夜里看到的东西是幻觉;再后来,当他已经重生,并处于白天的光时,他看到它们是谵妄的后代,或疯狂的形式。一个未重生的人就像一个作梦的人,而一个重生的人就像一个清醒的人;在圣言中,属世生命被比作睡眠,属灵生命被比作清醒。有灯无油的愚拙童女是指未重生的人,有灯又有油的聪明童女是指重生的人(马太福音25:4);“灯”是指属于理解力的事物,“油”是指属于爱的事物。重生的人就像会幕灯台上的灯,像那里上面有乳香的陈设饼;他们就是那些“必发光如穹苍的光辉,如星星,直到永永远远”(但以理书12:3)的人。未重生的人就像一个在伊甸园里吃善恶知识树,从而被赶出那园子的人;事实上,他就是那棵树本身。但重生的人就像一个在伊甸园里吃生命树的人。他被允许吃生命树,这一点从启示录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间的生命树赐给他吃。(启示录2:7)

“伊甸园”是指在属灵事物上的聪明,这聪明源于对真理的爱(参看《揭秘启示录》,90节)。总之,未重生的人是“恶者之子”,重生的人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8);在那里,“恶者之子”是指魔鬼的孩子,“天国之子”是指主的孩子。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16

Faith16.这一

Faith16.这一点可通过与一棵树作比较来说明。一棵树的最初源头是一粒种子,这种子里面有一种结出果实的努力。这种努力被热激活,先生出根来,从根发出长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最后结出果实;结出果实的努力便以这种方式显示存在。由此明显可知,结出果实的努力不断贯穿于整个生长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因为如果它真的停止了,植物的生长能力就会立刻消亡。这一过程的应用是这样:树是人;他里面产生方法的努力来自在他理解力中的意愿;带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在人里面就是工具性的方法,或说意愿进入结果所用的方法;果实,也就是树里面结出果实的努力的终极结果,在人里面就是功用;他的意愿在这些功用中显示存在。由此可见,通过理解力产生功用的意愿不断贯穿于整个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关于意愿和理解力,以及它们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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