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93.至于属世人分裂成两种形式,这种分裂实际上是意愿和思维的分裂;因为人的一切行为都是从意愿发出的,一切言语都是从思维发出的。因此,人在第一种意愿下面形成了第二种意愿,同样形成了第二种思维;但这两者仍构成属世人。由人形成的这种意愿可称为肉体的意愿,因为它驱使身体行事道德,这第二种思维可称为肺部思维,因为它驱使舌头和嘴唇说出属于理解力的话。这种第二或外在的思维和意愿合起来,可以比作附着在树的外皮上的内皮,或附着在蛋壳上的薄膜。内在属世人就在它们里面,这内在属世人若是邪恶的,就可以比作一棵木头腐烂,而周围的上述外皮和内皮似乎完好的树木,也可以比作白壳里的臭鸡蛋。
现在还要描述一下内在属世人天生是什么样,或是何性质。它的意愿倾向于各种邪恶,由此而来的思维则倾向于各种虚假。这就是那必须重生的内在人,因为除非它重生,否则它只不过是反对属于仁爱的一切的仇恨,因而是反对属于信仰的一切的愤怒。由此可知,这属世的内在人,或内在属世人必须先重生,外在人通过它重生,因为这是符合秩序的;而通过外在人重生内在人是违反秩序的;因为内在人是外在人里面的灵魂,不仅总体上,而且在每个细节上都是它里面的灵魂,因此,它在外在人所说的每一句话里面,尽管这个人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这就是为何天使们仅从人的一个动作中就能感知到他的意愿是什么或是何性质,从一句话中就能感知到他的思维是什么或是何性质,无论是地狱的还是天堂的。因此,他们知道整个人,从他的话音里感知到他思维的情感,从他的手势或行为的形式中感知到他意愿的爱。天使们能感知到这一切,无论他如何伪装成一个基督徒或一个道德公民。
366.“使人彼此相杀”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消灭。这从“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消灭真理;因为在圣言中,“杀”表示属灵地杀,即杀人或他灵魂的属灵部分,也就是消灭真理。它还表示歪曲,因为当真理被歪曲时,它们也就被消灭了;歪曲会产生对真理的不同理解,真理照着各人对它的理解而对各人来说是真理;因为在人里面掌权的爱和原则将一切事物,甚至将真理本身吸引到它们自己这里,并应用于它们自己;因此,当爱是邪恶,或原则是虚假时,真理就染上爱之邪恶,或原则之虚假,从而被消灭。所以这就是“使人彼此相杀”在此所表示的。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尤其当他教会的教义里面没有良善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一点从前面的话明显看出来,那里说:“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就有一匹红马出来;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这句话表示当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被摧毁时,教会的第二个状态,这是教会里的纷争的源头(对此,参看AE 361, 364–365节)。
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也就是当没有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时,对圣言的理解,或也可说,对真理的理解,就被毁了(可参看AE 365a节);因为人里面的良善,或也可说,他里面的爱,是他的生命之火,而他里面的真理,或信之真理,是由此而来的光;因此,人里面的良善如何,或他里面的爱如何,他里面的真理就如何,或他里面的信之真理就如何。由此可见,人若处于邪恶,或一种邪恶的爱,就不能处于真理,或处于信之真理;因为从那火发出的光,或光的品质是地狱里的人所拥有的光,这光是一种愚昧之光,就像燃烧的炭发出的光;当天堂之光流入时,这光就变成纯粹的黑暗。这也是当恶人推理反对教会事物时,与他们同在的光,被称为属世之光。
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它们会歪曲,并由此消灭真理:
耶稣对门徒说,弟兄要交出弟兄,父亲要交出儿子;儿女要起来与父母作对,置他们于死地。(马太福音10:21)
路加福音:
你们要被父母,弟兄,亲戚,朋友交出去。他们要将你们中的一些人处死。(路加福音21:16)
“父母”、“弟兄”、“儿女”、“亲戚”和“朋友”在此并非表示父母,弟兄,儿女,亲戚,朋友,“门徒”也并非表示门徒,而是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也表示邪恶和虚假;它还表示邪恶将消灭良善,虚假将消灭真理。这就是这些话或这些名称的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104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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