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95

495.来自主的一切

495.来自主的一切自由都是自由本身,但来自地狱,并从那里被人接受的自由都是奴役。然而,在一个处于地狱自由的人看来,属灵自由必像奴役,因为两者是对立的。但所有处于属灵自由的人都不仅知道,还看到,地狱的自由就是奴役。因此,天使们憎恶它,就像憎恶尸体发出的恶臭,而地狱灵则把它当作芳香的气味来吸收。从主的圣言清楚可知,出于自由的敬拜是真正的敬拜,甘心乐意,或自愿的敬拜是主所喜悦的。因此,在诗篇,经上说:

我要甘心乐意献祭给神。(诗篇54:6)

又:

民中甘心乐意者聚集在一起,要作亚伯拉罕之神的民。(诗篇47:9)

因此,以色列人中间有甘心祭;他们的神圣敬拜主要包括祭祀,由于神喜悦甘心乐意的东西,所以经上吩咐:

凡内心驱使他的,凡乐意的灵感动他的,都要带供物给耶和华,以作帐幕。(出埃及记35:5, 21, 29)

主说:

你们若住在我的话里面,就真是我的门徒;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会使你们自由。所以,儿子若使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凡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约翰福音8:31-36)


真实的基督教 #236

236.至于当人阅读

236.至于当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属天天使又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这要举例来说明。让我们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从第五条诫命“不可杀人”开始。一个人将“杀人”不仅理解为杀人,还理解为心怀仇恨,渴望报复,甚至到了杀死的地步。一位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像魔鬼一样行事,谋杀或摧毁一个人的灵魂;而一位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通奸”:一个人将“通奸”理解为淫乱、行淫、说淫秽的话、有肮脏的想法。一位属灵天使将“通奸”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一位属天天使将“通奸”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一个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欺诈和以任何借口剥夺邻舍的财产。一位属灵天使将“偷盗”理解为通过邪恶和虚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偷盗”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归于自己,并将主的公义和功德据为己有。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一个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撒谎和诽谤;一位属灵天使将“作假见证”理解为宣称并说服,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反之亦然;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作假见证”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这些例子表明,属灵和属天之物是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的属世意义中展开并提取的。令人惊奇的是,天使们在提取属于他们的意义时,并不知道这个人在思考什么;然而,天使与人类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一样。此外,目的实际上存在于属天国度中,原因存在于属灵国度中,而结果存在于属世国度中。通过这种方式,人类与天使的联系通过圣言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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