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4.但必须明白的是,人出于爱所吸收、他的理解力所确认的圣言和教会的属灵事物会留在他里面,但文明和政治事务不是这样。因为属灵事物会上升到心智的最高区域,并在那里取得形式。原因在于,主在那里以神性真理和良善进入人,这个区域就像祂居住的圣殿。而文明和政治事务因属于这个世界,所以占据心智的低层区域;其中有些在那里就像这个圣殿周围的小建筑,有些像通往圣殿的庭院,或通向入口的门厅。教会的属灵事物住在心智的最高区域的另一个原因是,它们尤其属于灵魂,并关注灵魂的永生;而灵魂在最高区域,唯独从属灵食物中获得它的营养。这就是为何主称自己为“粮或饼”,因为祂说:
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必永远活着。(约翰福音6:51)
人的爱,即他死后幸福的源头,也住在这个区域;他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主要居住在那里,人在属世事物上所享有的一切自由都来自这更高的自由,或说从这自由中降下来的。这就是这自由的起源,所以它进入在属世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一切形式中;占据最高区域的主导爱通过这些而选取凡有助于它自己目的的东西。属灵自由和属世自由之间的交流,就像源泉和它所流出的泉水之间的交流,或像种子的多产原则本身和树的每一个部分,尤其果实之间的交流,它在果实中自我更新或自我繁殖。但当有人否认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从而弃绝它时,他就为自己另造了一个源泉,并开辟了一条通往它的渠道;这会将属灵自由变成纯属世自由,最终变成地狱自由。地狱自由也像种子的多产原则本身,它自由地穿过树干和树枝进入果实,这果实因其源头而从里面腐烂了。
236.至于当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属天天使又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这要举例来说明。让我们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从第五条诫命“不可杀人”开始。一个人将“杀人”不仅理解为杀人,还理解为心怀仇恨,渴望报复,甚至到了杀死的地步。一位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像魔鬼一样行事,谋杀或摧毁一个人的灵魂;而一位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通奸”:一个人将“通奸”理解为淫乱、行淫、说淫秽的话、有肮脏的想法。一位属灵天使将“通奸”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一位属天天使将“通奸”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一个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欺诈和以任何借口剥夺邻舍的财产。一位属灵天使将“偷盗”理解为通过邪恶和虚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偷盗”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归于自己,并将主的公义和功德据为己有。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一个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撒谎和诽谤;一位属灵天使将“作假见证”理解为宣称并说服,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反之亦然;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作假见证”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这些例子表明,属灵和属天之物是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的属世意义中展开并提取的。令人惊奇的是,天使们在提取属于他们的意义时,并不知道这个人在思考什么;然而,天使与人类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一样。此外,目的实际上存在于属天国度中,原因存在于属灵国度中,而结果存在于属世国度中。通过这种方式,人类与天使的联系通过圣言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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