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1.仁爱的家庭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的义务和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子女对父母的义务,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并后者对前者的义务。这些义务因与孩子的教育和家庭管理有关,所以如此之多,以至于若列举出来,它们会填满一本书。每个人都被引导出于一种不同于在日常职业中驱动他的爱来履行这些义务。丈夫和妻子出于并照着婚姻之爱来履行他们对彼此的义务;父母出于植入每个人、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来履行对子女的义务;子女则出于并照着另一种爱来履行对父母的义务,这种爱与服从义务原则或出于责任感的服从紧密相连。但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他们的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源于对管理或权威的爱,这爱取决于每个人的心智状态。
然而,婚姻之爱和对子女的爱,连同这些爱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不像履行属于一个人的工作的义务那样产生对邻之爱,因为父母之爱同等地存在于坏人和好人身上,事实上,有时在坏人身上更强烈;此外,这爱也存在于无法形成或发展出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老虎、蛇,和绵羊、山羊一样爱自己的后代;猫头鹰和鸽子一样爱自己的后代。
至于具体的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和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它们内在是不同的,尽管它们外在看起来是一样的。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来说,这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是结合在一起的;因为他们照着孩子的道德、美德、善意或热情和服务公众的资格或才能、潜力而爱自己的孩子。但对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仁爱没有与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结合;因此,许多这样的父母甚至爱邪恶、不道德和狡诈的孩子胜过良善、道德和谨慎的孩子;因此,他们爱那些对公众无用的孩子胜过那些有用的孩子。
195.属天神性、属灵神性和属世神性,一个接一个从主发出。凡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之物,都被称为属天神性,属天神性的一切都是良善。凡从主的神性智慧发出之物,都被称为属灵神性,属灵神性的一切都是真理;属世神性来自这两者,构成最终形式上的这两者,或说是在最外层或最低层中的它们的整体或综合体。构成第三层或最高层天堂的属天国度的天使处于从主发出、被称为属天的神性,因为他们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构成第二层或中间天堂的主的属灵国度的天使处于从主发出、被称为属灵的神性,因为他们处于来自主的神性智慧。构成第一层或最低层天堂的主的属世国度的天使处于从主发出、被称为属世的神性,他们处于来自主的仁之信。地上的教会之人照着他们的爱、智慧和信仰而在这三个国度的某一个国度中;他们在哪一个国度中,死后就进入哪一个国度。主的圣言在性质上与天堂相似,或说天堂如何,主的圣言也如何;圣言在其最外在的意义上是属世的,在其内在意义上是属灵的,在其至内在意义上是属天的;它在这三层意义的每层意义上都是神性。因此,它适合三层天堂的天使,也适合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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