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1.仁爱的家庭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的义务和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子女对父母的义务,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并后者对前者的义务。这些义务因与孩子的教育和家庭管理有关,所以如此之多,以至于若列举出来,它们会填满一本书。每个人都被引导出于一种不同于在日常职业中驱动他的爱来履行这些义务。丈夫和妻子出于并照着婚姻之爱来履行他们对彼此的义务;父母出于植入每个人、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来履行对子女的义务;子女则出于并照着另一种爱来履行对父母的义务,这种爱与服从义务原则或出于责任感的服从紧密相连。但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他们的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源于对管理或权威的爱,这爱取决于每个人的心智状态。
然而,婚姻之爱和对子女的爱,连同这些爱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不像履行属于一个人的工作的义务那样产生对邻之爱,因为父母之爱同等地存在于坏人和好人身上,事实上,有时在坏人身上更强烈;此外,这爱也存在于无法形成或发展出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老虎、蛇,和绵羊、山羊一样爱自己的后代;猫头鹰和鸽子一样爱自己的后代。
至于具体的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和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它们内在是不同的,尽管它们外在看起来是一样的。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来说,这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是结合在一起的;因为他们照着孩子的道德、美德、善意或热情和服务公众的资格或才能、潜力而爱自己的孩子。但对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仁爱没有与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结合;因此,许多这样的父母甚至爱邪恶、不道德和狡诈的孩子胜过良善、道德和谨慎的孩子;因此,他们爱那些对公众无用的孩子胜过那些有用的孩子。
194.(1)什么是属灵意义或灵义。灵义并不是当有人查考并解释圣言,以证实教会的某个信条时,从它的字义中闪耀出来的那层意义。这层意义可以被称为圣言的字面和教会意义。灵义在字义上并不明显;它从内层在字义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理解力的思维在眼睛里面,或爱之情感在脸上一样。主要是这层意义使得圣言不仅对人类来说,而且对天使来说都是属灵的;因此,圣言通过灵义与天堂相通。由于圣言内在是属灵的,所以它是由纯粹的对应关系写成的;凡以对应关系写成的东西都有最外在的意义,这最外在的意义是以像先知书、福音书和启示录那样的风格写成的。这种风格虽然表面看起来很普通,但里面却储存了神性智慧和一切天使智慧。至于什么是对应关系,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一书,那里论述了天堂里面的一切和人里面的一切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天堂的一切和地上的一切的对应关系(HH 102-115节);我将通过下面从圣言中所引用的例子来进一步解释对应关系(TCR 196-19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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