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17

VI.就本身而言,或

VI.就本身而言,或严格来说,爱邻舍不是爱这个人,而是爱这个人里面的良善

417.众所周知,人之所以是人,不是因为他有人的脸和人的身体,而是因为他理解力的智慧和意愿的良善。随着这些的品质上升,或这些朝完美上升,他越来越成为一个人。人出生时比任何动物都更野蛮,但他通过各种教导成为一个人;因为他的心智是通过接受教导而形成的,人因他的心智并照着这心智的性质而为一个人。有些动物的脸类似人类的脸,但这些动物没有理解力,或出于理解力做事的能力;但它们出于它们的属世之爱所激发的本能行动。区别在于,动物通过声音来表达它的爱之情感,而人则随着这些情感在思维中形成而说出它们,或说使它们成为思维的主题,并通过言语表达出来。此外,动物脸朝下看向地面,而人脸朝上仰望天空和他周围的一切。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人只有在出于健全的理性说话,并仰望他在天堂的住所时,才是一个人;而他越出于扭曲的理性说话,只关注他在世上的住所,就越不是一个人。然而,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他也是一个潜在的人,尽管不是实际上的人,因为每个人都享有理解真理和意愿良善的能力;但只要他不愿意实行良善和理解真理,他就只能在外在上冒充人,扮演猿猴,或过着猿猴的生活。


真实的基督教 #236

236.至于当人阅读

236.至于当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属天天使又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这要举例来说明。让我们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从第五条诫命“不可杀人”开始。一个人将“杀人”不仅理解为杀人,还理解为心怀仇恨,渴望报复,甚至到了杀死的地步。一位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像魔鬼一样行事,谋杀或摧毁一个人的灵魂;而一位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通奸”:一个人将“通奸”理解为淫乱、行淫、说淫秽的话、有肮脏的想法。一位属灵天使将“通奸”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一位属天天使将“通奸”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一个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欺诈和以任何借口剥夺邻舍的财产。一位属灵天使将“偷盗”理解为通过邪恶和虚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偷盗”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归于自己,并将主的公义和功德据为己有。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一个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撒谎和诽谤;一位属灵天使将“作假见证”理解为宣称并说服,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反之亦然;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作假见证”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这些例子表明,属灵和属天之物是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的属世意义中展开并提取的。令人惊奇的是,天使们在提取属于他们的意义时,并不知道这个人在思考什么;然而,天使与人类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一样。此外,目的实际上存在于属天国度中,原因存在于属灵国度中,而结果存在于属世国度中。通过这种方式,人类与天使的联系通过圣言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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