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6.主的国是要在最高层级上被爱的邻舍,因为主的国是指全世界的教会,被称为圣徒的团契;它也是指天堂。因此,爱主国的人,爱全世界所有承认主,拥有对主之信和对邻之仁的人;他也爱天堂里的所有人。那些爱主国的人爱主胜过一切,因而比其他人更处于对神的爱,因为天上和地上的教会是主的身体,教会成员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因此,对主国的爱就是在其完全中的对邻舍的爱;因为那些爱主国的人不仅爱主胜过一切,还爱邻如己。对主的爱是一种普遍的爱,因而渗透到属灵生活的一切细节或方方面面中,也渗透到属世生活的一切细节或方方面面中。这是因为对主的爱住在人里面的最高事物中,最高事物流入较低事物,并给它们带来生命,就像意愿流入整个意图,并由此流入行为,理解力流入整个思维,并由此流入言语一样。因此,主说:
你们要先求神的国和祂的义,这一切都要加给你们了。(马太福音6:33)
天国就是主的国,这一点从但以理书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看哪,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有权柄、荣耀和国度赐给祂,所有人民、民族和舌头都必拜祂。祂的权柄是时代的权柄,是不能废去的;祂的国度必不毁灭。(但以理书7:13-14)
236.至于当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属天天使又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这要举例来说明。让我们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从第五条诫命“不可杀人”开始。一个人将“杀人”不仅理解为杀人,还理解为心怀仇恨,渴望报复,甚至到了杀死的地步。一位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像魔鬼一样行事,谋杀或摧毁一个人的灵魂;而一位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通奸”:一个人将“通奸”理解为淫乱、行淫、说淫秽的话、有肮脏的想法。一位属灵天使将“通奸”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一位属天天使将“通奸”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一个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欺诈和以任何借口剥夺邻舍的财产。一位属灵天使将“偷盗”理解为通过邪恶和虚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偷盗”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归于自己,并将主的公义和功德据为己有。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一个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撒谎和诽谤;一位属灵天使将“作假见证”理解为宣称并说服,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反之亦然;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作假见证”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这些例子表明,属灵和属天之物是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的属世意义中展开并提取的。令人惊奇的是,天使们在提取属于他们的意义时,并不知道这个人在思考什么;然而,天使与人类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一样。此外,目的实际上存在于属天国度中,原因存在于属灵国度中,而结果存在于属世国度中。通过这种方式,人类与天使的联系通过圣言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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