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16

416.主的国是要在

416.主的国是要在最高层级上被爱的邻舍,因为主的国是指全世界的教会,被称为圣徒的团契;它也是指天堂。因此,爱主国的人,爱全世界所有承认主,拥有对主之信和对邻之仁的人;他也爱天堂里的所有人。那些爱主国的人爱主胜过一切,因而比其他人更处于对神的爱,因为天上和地上的教会是主的身体,教会成员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因此,对主国的爱就是在其完全中的对邻舍的爱;因为那些爱主国的人不仅爱主胜过一切,还爱邻如己。对主的爱是一种普遍的爱,因而渗透到属灵生活的一切细节或方方面面中,也渗透到属世生活的一切细节或方方面面中。这是因为对主的爱住在人里面的最高事物中,最高事物流入较低事物,并给它们带来生命,就像意愿流入整个意图,并由此流入行为,理解力流入整个思维,并由此流入言语一样。因此,主说:

你们要先求神的国和祂的义,这一切都要加给你们了。(马太福音6:33)

天国就是主的国,这一点从但以理书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看哪,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有权柄、荣耀和国度赐给祂,所有人民、民族和舌头都必拜祂。祂的权柄是时代的权柄,是不能废去的;祂的国度必不毁灭。(但以理书7:13-14)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圣言的能力。在士师记,我们读到,参孙自出母亲的子宫就是一个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此外,“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或离俗归圣的身份(中文圣经译为拿细耳人的愿)”是指头发。参孙亲自清楚表明,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亲的子宫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拿细耳人的身份被设立,这个身份是指头发,又为何参孙的力量在他的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在圣言中,“头”表示什么。“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性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来自最外在或最后事物,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的聪明。由于“头发”的这种含义,经上才为拿细耳人制定了一条律法:

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人的身份。(民数记6:1-21)

因此,还有一条律法: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愤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头发因来自对应关系的这种含义而如此神圣,所以人子,即圣言方面的主,甚至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是如此(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所以在灵界,那些蔑视圣言的人成了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尊崇圣言,视其为神圣的人看起来头发秀丽。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

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因为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列王纪下2:23, 24)

事实上,“以利沙”代表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的能力。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就在它的字义中,因为在字义中,圣言在它的完全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在字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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