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V.要被爱的教会是更高层级的邻舍;主的国是最高层级的邻舍
415.既然人是为永生而生的,并且是由教会引入永生的,那么教会要作为更高层级的邻舍而被爱;因为教会教导通向永生并把人引入永生的方法,通过教义的真理引向永生,通过生活的良善引入永生。这并不是说,要在一个更高层级上去爱牧师职位,并因牧师职位而爱教会;而是说,要爱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并为了这些良善和真理而爱牧师职位。牧师职位的唯一职责是为教会服务,并且要受到与它的服务相称的尊敬。教会是要在更高层级上被爱的邻舍,因而甚至要超过一个人的国家而被爱,因为一个人被他的国家引导进入世俗生活,被教会引导进入属灵生活,属灵生活将人与纯动物生活区分开来。此外,世俗生活是短暂的,会结束,然后好像从未有过;而属灵生活是永恒的,不会结束,或没有尽头。因此,存在(实体)可论及后者,非存在可论及前者。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有限和无限之间的区别,而有限和无限之间没有比率关系;因为永恒在时间上是无限的。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圣言的能力。在士师记,我们读到,参孙自出母亲的子宫就是一个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此外,“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或离俗归圣的身份(中文圣经译为拿细耳人的愿)”是指头发。参孙亲自清楚表明,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亲的子宫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拿细耳人的身份被设立,这个身份是指头发,又为何参孙的力量在他的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在圣言中,“头”表示什么。“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性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来自最外在或最后事物,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的聪明。由于“头发”的这种含义,经上才为拿细耳人制定了一条律法:
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人的身份。(民数记6:1-21)
因此,还有一条律法: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愤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头发因来自对应关系的这种含义而如此神圣,所以人子,即圣言方面的主,甚至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是如此(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所以在灵界,那些蔑视圣言的人成了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尊崇圣言,视其为神圣的人看起来头发秀丽。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
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因为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列王纪下2:23, 24)
事实上,“以利沙”代表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的能力。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就在它的字义中,因为在字义中,圣言在它的完全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在字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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