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1.(3)与主的结合是相互的,也就是说,主在人里面,人在主里面。圣经教导,理性也看到,结合是相互的。至于主与父的结合,主教导说,它是相互的,因为祂对腓力说:
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 11)
约翰福音:
叫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8)
又:
耶稣说,父啊,时刻到了;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约翰福音17:1)
又:
父啊,凡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10)
关于主与人的结合,主也说了同样的话,即:这种结合是相互的;因为祂说: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约翰福音15:4, 5)
又: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又: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约翰一书:
遵守基督诫命的,就住在祂里面,祂也住在他里面。(约翰一书3:24; 4:13)
又:
凡认耶稣为神儿子的,神就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神里面。(约翰一书4:15)
启示录:
若有人听见我的声音而开门,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示录3:20)
这些话清楚表明,主与人的结合是相互的;由于它是相互的,所以必然可以推知,人应当与主结合,以便主可以与他结合;否则,结合是不会实现的,而是会有退出和随之而来的分离,但不是在主那一方,而是在人那一方。为使这种相互结合成为可能,人被赋予选择的自由,这种自由使他可以走上天堂之路或地狱之路。他从赋予他的这种自由中获得回应的能力,使他能与主结合,也能与魔鬼结合。在后面论述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TCR 463-508节)、悔改(TCR 509-570节)、改造和重生(TCR 571-625节),以及归算(TCR 626-666节)的章节,我们将说明人的行动自由的性质,以及它被赐予人的原因。
令人悲哀的是,主与人的相互结合虽然在圣言中如此明显,但在基督教会中却是未知的。由于关于信仰和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某些普遍理论,它仍是未知的。关于信仰的理论是,信仰是被赋予人的,他不需要为获得它而做出任何贡献,或像木头一样,不需要调整自己,并努力接受它。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理论是,人在属灵事物上没有一丁点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然而,人类的救赎就取决于主与人的相互结合,为叫这种相互结合不再继续不为人知,有必要解释并公开它,这最好通过举例说明来实现。
有两种相互作用可以实现结合:一种是交替的,另一种是相互的。可以实现结合的交替相互作用可通过肺在呼吸中的作用来说明。人吸入空气,从而扩张胸腔,接着排出吸入的空气,从而收缩胸腔。这种吸气和随后的扩胸是通过取决于气压高度的大气压实现的;而排气和随后的缩胸是通过肌肉的力量作用于肋骨实现的。这就是空气和肺部之间的相互结合,全身的感觉和运动的生命都依赖于这种相互结合;因为当呼吸停止时,感觉和运动也停止了。
通过交替实现的相互结合也可以通过心与肺,并肺与心的结合来说明。心脏从右心室将血液注入肺部,肺部将血液送回左心室,从而实现了整个身体生命完全所依赖的相互结合。血液和心脏,并心脏和血液的相互结合与此类似。全身的血液经由静脉流入心脏,又从心脏经由动脉流入全身;作用和反作用就实现了这种结合。胚胎和母亲的子宫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作用和反作用,持续不断的结合通过这种作用和反作用来维持。
然而,主与人的相互结合不是交替的,而是相互的,并且不是通过作用和反作用,而是通过合作来实现的。因为主作用,人从主那里接受作用,并貌似凭自己运作,事实上,是凭自己从主那里运作。人从主而来的这种运作被归于他,就像是他自己的,因为主不断把他保持在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中。由此产生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是从主那里,即从圣言那里意愿和思考的能力,以及从魔鬼那里,即违背主和圣言意愿和思考的能力。主将这种自由赐予人,以使他能与主相互结合,并通过结合获得永生和幸福,因为没有相互结合,这是不可能的。
这种彼此的相互结合也可以通过人里面和世界上的各种事物来说明。这就是每个人的灵魂和身体之间的结合;这就是意愿和行为,以及思维和言语之间的结合;这也是两只眼睛、两只耳朵和两个鼻孔之间的相互结合。两只眼睛彼此的结合以自己的方式而是相互的,这一点可从视神经明显看出来。在视神经中,来自两个脑半球的纤维交织在一起;它们如此交织在一起,从而延伸到两只眼睛。耳朵和鼻孔也是如此。
光和眼睛、声音和耳朵、气味和鼻子、味道和舌头、触觉和身体之间都存在类似的相互和彼此的结合。因为眼睛在光里,光在眼睛里;声音在耳朵里,耳朵在声音里;气味在鼻子里,鼻子在气味里;味道在舌头里,舌头在味道里;触摸在身体里,身体在触摸里。这种相互结合还可以比作马和车、牛和梨、轮子和机器、帆和风、管乐器和气息或空气之间的结合;简言之,这就是目的和原因之间的相互结合,这也是原因和结果之间的相互结合。但没有时间逐一解释所有这些例子,因为这会占用大量篇幅。
21.(3)神性存在就是存在本身,同时也是出现或显现本身(Existere 或Manifestation)。耶和华神是存在自身,因为祂是自有的,独一的,首先的,从永恒直到永恒,一切事物的源头,也就是说,没有祂,一切事物都不可能存在。祂只以这种方式而是始和终,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阿拉法和俄梅戛。不能说祂的存在来自它自身,因为“来自它自身”这个短语预设了某种在先之物,因而预设了时间;而时间不适用于被称为来自永恒的无限;它还预设了本身为神的另一位神,因而预设了来自神的神,或形成自己的神;在这种情况下,祂既不是非受造的,也不是无限的,因为这样祂要么从祂自己那里,要么从别人那里而使自己成为有限的。从神是存在本身这个事实可推知,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和生命本身,祂是自我或自身,一切事物的源头,每个事物若要存在,或成为某种事物,就必与祂有关。神是生命本身,因而是神,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5:26)和以赛亚书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我耶和华是创造万物的,是独自铺张诸天,铺开大地的。(以赛亚书44:24)
以赛亚书:
唯独祂是神,除祂以外再没有神。(以赛亚书45:14, 15, 21, 22; 何西阿书13:4)
神不仅是存在本身,还是出现或显现本身,因为没有出现的存在什么都不是,同样,出现若不来自存在,也什么都不是。因此,在这一个所在之处,那一个必存在,或说这一个意味着那一个。这同样适用于实质和形式。除非实质也是形式,否则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论及它,因为它若没有任何品质,本身什么都不是。此处使用了存在和出现这些术语,没有使用本质和出现,因为必须区分存在和本质,从而区分显现(existere,或实存)和出现(existence),就像区分在先的和在后的一样,在先之物比在后之物更普遍。无限和永恒这两个术语适用于神性存在;而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适用于神性本质和出现,全能和全在则通过这两者适用于神性本质和出现,这些将按顺序来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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