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0.前面说明,对人来说,信仰一开始是属世的,随着人接近主,它就变成属灵的;仁爱也是如此。但至今没有人知道属世的信仰和仁爱与属灵的信仰和仁爱之间的区别。因此,这个重大奥秘必须被揭开。有两个世界,一个自然界,一个灵界。这两个世界各有一轮太阳,每个太阳都发出热和光。但来自灵界太阳的热和光有生命在里面;这生命来自主,主在这太阳中间。而来自自然界太阳的热和光没有任何生命在里面,只充当了接受前一种热和光的容器,并将这些热和光传给世人,就像工具因总是服从于主因一样。因此,必须明白,一切属灵事物都来自灵界太阳的热和光。这些热和光是属灵的,因为它们包含灵和生命在自己里面;而一切属世事物都来自自然界太阳的热和光,这些热和光就本身而言,没有灵和生命。
既然信仰属于光,仁爱属于热,那么很明显,只要人处于从灵界的太阳发出的光和热,他就处于属灵的信仰和仁爱;但只要他处于从自然界的太阳发出的光和热,他就处于属世的信仰和仁爱。由此明显可知,属灵的光和热怎样从内在在属世的光和热里面,就像在它们的的容器和仓库里面,属灵的信仰和仁爱就怎样从内在在属世的信仰和仁爱里面。属灵信仰和仁爱的这种流注在人从自然界前进到灵界的程度上而发生;只要他相信主,他就会取得这种进步,主是光本身,是道路、真理和生命,如祂自己所教导的。
既然如此,那么很明显,当人处于属灵信仰时,他也处于属世信仰。因为如刚才所述,属灵信仰从内在在属世信仰里面。此外,既然信仰属于光,那么可推知,通过属灵信仰的植入,人的属世层可以说变得透明,并照着信仰与仁爱结合的性质而获得美丽的色彩。这是因为仁爱是红色的,信仰是闪亮的白色;仁爱因属灵之火的火焰而发红,信仰因由此而来的光的光辉而发白。当属灵层不从内在在属世层里面,而是属世层从内在在属灵层里面时,相反的情况就会发生;这种情况就发生在那些弃绝信仰和仁爱的人身上。对他们来说,当他们独自思考时,他们所处的心智内在是地狱的,他们也从地狱思考,尽管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在世上出于他们心智的外在与同伴交谈,而他们心智的外在表面上是属灵的,但却充满了地狱的不洁之物。因此,他们在地狱里,因为与前者相比,他们处于一种颠倒的状态。
21.(3)神性存在就是存在本身,同时也是出现或显现本身(Existere 或Manifestation)。耶和华神是存在自身,因为祂是自有的,独一的,首先的,从永恒直到永恒,一切事物的源头,也就是说,没有祂,一切事物都不可能存在。祂只以这种方式而是始和终,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阿拉法和俄梅戛。不能说祂的存在来自它自身,因为“来自它自身”这个短语预设了某种在先之物,因而预设了时间;而时间不适用于被称为来自永恒的无限;它还预设了本身为神的另一位神,因而预设了来自神的神,或形成自己的神;在这种情况下,祂既不是非受造的,也不是无限的,因为这样祂要么从祂自己那里,要么从别人那里而使自己成为有限的。从神是存在本身这个事实可推知,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和生命本身,祂是自我或自身,一切事物的源头,每个事物若要存在,或成为某种事物,就必与祂有关。神是生命本身,因而是神,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5:26)和以赛亚书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我耶和华是创造万物的,是独自铺张诸天,铺开大地的。(以赛亚书44:24)
以赛亚书:
唯独祂是神,除祂以外再没有神。(以赛亚书45:14, 15, 21, 22; 何西阿书13:4)
神不仅是存在本身,还是出现或显现本身,因为没有出现的存在什么都不是,同样,出现若不来自存在,也什么都不是。因此,在这一个所在之处,那一个必存在,或说这一个意味着那一个。这同样适用于实质和形式。除非实质也是形式,否则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论及它,因为它若没有任何品质,本身什么都不是。此处使用了存在和出现这些术语,没有使用本质和出现,因为必须区分存在和本质,从而区分显现(existere,或实存)和出现(existence),就像区分在先的和在后的一样,在先之物比在后之物更普遍。无限和永恒这两个术语适用于神性存在;而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适用于神性本质和出现,全能和全在则通过这两者适用于神性本质和出现,这些将按顺序来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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