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8.(3)人也能为自己获得信仰和仁爱的生命。此处的情形是一样的。因为当人靠近作为生命本身的主时,他就为自己获得了这生命。通向主的道路没有向任何人关闭,因为主不断邀请每个人到祂这里来;祂说:
到我这里来的,必定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到我这里来的,我决不丢弃他。(约翰福音6:35, 37)
约翰福音:
耶稣站着,喊着说,若有人渴了,就让他到我这里来喝。(约翰福音7:37)
马太福音:
天国好比一个人,就是一个王,为他儿子办婚筵,就打发仆人去,请那些被邀的人来赴婚筵;最后,祂说,所以你们要往岔路口上去,凡遇见的,都召来赴婚筵。(马太福音22:1-9)
谁不知道这种邀请或呼召是普遍的,接受它的恩典也是普遍的?人通过靠近主获得生命,因为主是生命本身,不仅是信仰的生命,还是仁爱的生命。主是那生命,人从主那里获得生命,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1, 4)
又:
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约翰福音5:21)
又: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又:
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约翰福音6:33)
又: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又:
耶稣说,跟从我的,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又:
我来是要叫他们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
又:
信我的人,即使死了,也必活过来。(约翰福音11:25)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又:
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约翰福音14:19)
又:
记这些事,要叫你们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约翰一书:
祂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信仰和仁爱里面的生命是指属灵生命,主将这生命赐予在其属世生活中的人。
2.普遍形式的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信仰如下:永恒之主,即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那些信祂的人得救了。
这一点被称为普遍形式的信仰,因为这一点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它的一切细节中。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除非主降世,否则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来移除它,通过这种方式征服它,使它恢复秩序,并服从祂自己。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与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神性合一,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这一切只有通过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甚至最后的试探,即十字架受难才能实现,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这些就是与主有关的信仰的普遍原则。
就人而言,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他要信主,因为通过信主才有与祂的结合,由此而有救赎。信主就是对祂施行拯救有信心,或说深信祂是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才有这种信心,所以信祂也是指这一点。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这是父的旨意,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住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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