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得救的信仰是对主神救主,耶稣基督的信仰
337.得救的信仰是对神救主的信仰,因为祂是神和人,祂在父里面、父也在祂里面;因此,他们为一;所以那些靠近祂的人,同时也靠近了父,从而靠近了独一的神,对其他任何神的信仰都不拯救人。人们应当相信或信仰神的儿子、救赎主和救主,祂从耶和华成孕,从童女马利亚出生,被称为耶稣基督,这一点从祂和后来祂的使徒经常反复的吩咐明显看出来。对祂的信仰是祂自己吩咐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很清楚地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这是差我来的父的旨意,叫一切见子而信祂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停留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又:
叫凡信子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因为神爱世人,甚至赐下祂的独生子,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5, 16)
又: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和生命;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 26)
又: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信我的人有永生。我就是生命的粮。(约翰福音6:47, 48)
又:
我就是生命的粮;到我这里来的,必定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约翰福音6:35)
又:
耶稣喊着说,人若渴了,就让他到我这里来喝;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约翰福音7:37, 38)
又:
他们对耶稣说,我们当行什么,才算作神的工作呢?耶稣回答说,信祂(即父)所差来的,这就是神的工作。(约翰福音6:28, 29)
又:
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相信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6)
又:
信神儿子的人,不受审判;不信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又:
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又:
你们若不信我是祂,必要死在罪中。(约翰福音8:24)
又:
耶稣说,当保惠师,真理的灵来了,祂要为罪、为义,为审判,指证世人;为罪,是因他们不信我。(约翰福音16:8, 9)
IX.人的意愿和理解力就处于这种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
然而,在这两个世界,即灵界和自然界中,作恶都受到法律约束,
因为否则,两个世界的社会都会灭亡
497.只要观察一下自己的思维,每个人都可以知道,他在属灵事物上享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任何人都能在自由中思想神,三位一体,仁爱和邻舍,信仰及其运作,圣言及其一切教导,并且当他研究神学时,还能思想这些主题的细节。此外,谁不能思考,甚至得出结论,教导和写作,要么支持它们,要么反对它们?哪怕人只是在一瞬间被剥夺了这自由,他的思维也会停止,他的舌头会变得哑巴,他的手则变得无力。因此,我的朋友,你若愿意,只要观察一下自己的思维,就可以弃绝和厌恶这种荒谬而有害的异端;如今在基督教界,这种异端已经使关于仁爱和信仰,以及由此的救赎和永生的天堂教义陷入昏迷。
这种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住在人的意愿和理解力中的原因如下:
(1)这两种官能必须先被教导和改造,然后使人说话和行动的外在人的两种官能才能通过它们被教导和改造。
(2)由于内在人的这两种官能构成他死后活着的灵,灵只服从神性律法;而神性律法的主要原则是,人当思想律法,凭自己实践和服从律法,然而却是从主那里如此行。
(3)由于就其灵而言,人在天堂和地狱中间,因而在良善和邪恶中间,因而处于平衡,所以他在属灵事物上享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关于这种平衡,可参看TCR 475等节)。然而,只要人活在世上,就其灵而言,他就处于天堂和世界之间的平衡中,那时他几乎意识不到,他越远离天堂,接近世界,就越接近地狱。他意识到了这一点,然而又没有意识到,或说他对此的认识是不确定的,以便他甚至在这方面也可以处于自由,可以被改造。
(4)这两者,即意愿和理解力,是主的两个容器,意愿是爱和仁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智慧和信仰的容器;当人处于完全的自由时,主使这些品质中的每一种都活跃起来,以便他们之间(即主与人)可以有一种相互和互动的结合,由此实现救赎,因为救赎取决于这种结合。
(5)人死后所受的一切审判都是按着他对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使用。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