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八诫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邻舍
321.在最接近字面的属世意义上,“作假见证陷害邻舍”,或作假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在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作假证或扮演假证人的角色,陷害一个被无端指控犯有某种罪行的人,并以神的名义,或其它任何神圣的东西,或以个人的影响力和个人名声的力量来支持这种指控。从广泛的属世意义上说,这条诫命禁止在公民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虚伪行为,也禁止诋毁和诽谤邻舍,损害他的荣誉、名字和名声,因为人的整个性格或品质都取决于它们。从最广泛的属世意义上说,这条诫命禁止对任何人的阴谋或背叛、欺骗或狡诈的手段,以及有预谋的邪恶,它们源于各种原因或源头,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竞争,等等。因为这些邪恶里面隐藏着作假见证。
511.任何人都可以运用理性得出结论,在人的罪被除去之前,教会不在他里面;这一点可通过以下对比来说明:谁能将绵羊、小山羊和羔羊领到有各种野兽的田野或树林里去,除非先赶出这些野兽?谁能从荆棘、蒺藜和荨麻丛生的土地上造出一个花园,除非先拔除这些毒草?谁能在敌对势力占领的城市建立一个致力于公义和公平的新政府,让它成为市民生活的好地方,除非先驱逐这些敌对势力?人的邪恶也是如此。它们就像野兽、荆棘和蒺藜,像敌对势力。教会不能与邪恶住在一起,就像一个人不能住在有老虎和豹子的笼子里;或睡在上面撒满有毒植物,并且这些植物被塞进枕头的床上;或整晚都睡在地板下有死尸坟墓的教堂里一样。那里的幽灵会像复仇女神一样侵扰他。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