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8.在属灵意义上,“偷盗”是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这是通过虚假和异端做到的。如果牧师只为利益或世俗荣誉而事奉,教导他们从圣言中感知到,或可以感知到的不真实的东西,那么他们就是属灵的盗贼,因为他们剥夺了人们得救的方法,即信之真理。在以下经文中,他们在圣言中被称为贼;约翰福音:
不从门进羊圈,倒从别处爬进去的,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灭。(约翰福音10:1, 10)
马太福音:
不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那里没有贼来偷。(马太福音6:19, 20)
俄巴底亚书:
盗贼若来到你那里,强盗若夜间而来,你何竟被剪除;他们岂不偷窃,直到够了吗?(俄巴底亚书1:5)
约珥书:
它们必在城里来回奔跑;蹿上墙,爬上房屋,像盗贼由窗户进入。(约珥书2:9)
何西阿书:
他们撒了谎,内有贼人进来,外面一群散开。(何西阿书7:1)
VI.没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
人里面就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让他反过来与主结合;
因此,就不会有任何归算,只有可憎的的纯预定论
485.没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任何人里面都不会有仁爱,也不会有信仰,更不用说两者的结合了,这一点在信仰那一章(TCR 336-391节)已经充分说明了。由此可推知,没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人里面就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让主与他结合;然而,没有相互结合,就不可能有改造和重生,因而不可能有救赎。没有人与主,并主与人的相互结合,就不会有任何归算,这是一个无可辨驳的结果。从确认这一观念,即:没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也会有良善和邪恶的任何归算中得出的结论是数不清的;本书的最后一部分论述了从当今信仰中流出的异端、悖论和矛盾,当今的信仰将主神救主的功德和公义归算给了人;在这一部分,这些荒谬的结论将被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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