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8.在属灵意义上,“偷盗”是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这是通过虚假和异端做到的。如果牧师只为利益或世俗荣誉而事奉,教导他们从圣言中感知到,或可以感知到的不真实的东西,那么他们就是属灵的盗贼,因为他们剥夺了人们得救的方法,即信之真理。在以下经文中,他们在圣言中被称为贼;约翰福音:
不从门进羊圈,倒从别处爬进去的,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灭。(约翰福音10:1, 10)
马太福音:
不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那里没有贼来偷。(马太福音6:19, 20)
俄巴底亚书:
盗贼若来到你那里,强盗若夜间而来,你何竟被剪除;他们岂不偷窃,直到够了吗?(俄巴底亚书1:5)
约珥书:
它们必在城里来回奔跑;蹿上墙,爬上房屋,像盗贼由窗户进入。(约珥书2:9)
何西阿书:
他们撒了谎,内有贼人进来,外面一群散开。(何西阿书7:1)
238.字义上的圣言就像一个宝箱,里面依次排列着宝石、珍珠和钻石。如果一个人视圣言为神圣,为了生活的功用而阅读它,那么他心智的思维可以比作一个手里拿着这种宝箱,并把它抛向天堂的人;宝箱在上升的过程中打开,里面的宝物向天使们显露,天使们非常高兴地看到并仔细检查它们。天使们的这种快乐就传给这个人,产生一种联系和一种感知的共享。圣餐就是为了与天使的这种联系,同时为了与主的结合而设立的;其中,在天堂,饼变成神性良善,酒变成神性真理,在这两种情况下都来自主。这种对应来自创造,是为了天使天堂可以与地上的教会构成一体,总体上灵界可以与自然界构成一体,主可以同时与这两者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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