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七诫 不可偷盗
317.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字面上是指在和平时期,不可偷盗、抢劫,或从事海盗行为;一般来说,是指不可暗中或以任何借口夺取任何人的财物。它还延伸到一切诈骗和非法获利、高利贷、敲诈勒索,或非法赚取利息和筹集资金,以及在支付税费和偿还贷款时的欺诈行为。当工人或劳动者在工作中不忠实和欺诈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商人在货物、重量、尺寸和账目上进行欺骗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军官克扣军饷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法官在做出判决时受友情、贿赂、关系或其它原因影响,曲解或阻挠法律和证据,破坏司法公正,从而剥夺他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时,他们也违反了这条诫命。
238.字义上的圣言就像一个宝箱,里面依次排列着宝石、珍珠和钻石。如果一个人视圣言为神圣,为了生活的功用而阅读它,那么他心智的思维可以比作一个手里拿着这种宝箱,并把它抛向天堂的人;宝箱在上升的过程中打开,里面的宝物向天使们显露,天使们非常高兴地看到并仔细检查它们。天使们的这种快乐就传给这个人,产生一种联系和一种感知的共享。圣餐就是为了与天使的这种联系,同时为了与主的结合而设立的;其中,在天堂,饼变成神性良善,酒变成神性真理,在这两种情况下都来自主。这种对应来自创造,是为了天使天堂可以与地上的教会构成一体,总体上灵界可以与自然界构成一体,主可以同时与这两者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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