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7

第七诫 不可偷盗

第七诫  不可偷盗

317.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字面上是指在和平时期,不可偷盗、抢劫,或从事海盗行为;一般来说,是指不可暗中或以任何借口夺取任何人的财物。它还延伸到一切诈骗和非法获利、高利贷、敲诈勒索,或非法赚取利息和筹集资金,以及在支付税费和偿还贷款时的欺诈行为。当工人或劳动者在工作中不忠实和欺诈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商人在货物、重量、尺寸和账目上进行欺骗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军官克扣军饷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法官在做出判决时受友情、贿赂、关系或其它原因影响,曲解或阻挠法律和证据,破坏司法公正,从而剥夺他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时,他们也违反了这条诫命。


诠释启示录 #172

172.“我不将别的

172.“我不将别的担子放在你们身上”表示他们唯独要当心这一点。这从“放担子”的含义清楚可知,把担子放在那些内在能与外在结合的人身上是指他们要仔细当心这一点,因为这两种爱的快乐是关闭注视天堂的人之内在的唯一原因。当这内在关闭时,它就不能与注视世界的外在结合,来自天堂的任何流注都不可能存在。经上说“担子”,是因为人那爱自己胜过神,爱世界胜过天堂的自我会抵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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