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六诫 不可通奸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Faith19.确切地说,人里面的仁与信,如同被称为收缩、舒张的心脏运动和被称为呼吸的肺脏运动。此外,这两个器官与人的意愿和理解力,因而与仁和信存在一个完整的对应关系。故在圣言中,意愿及其情感由“心”来表示,理解力及其思维由“呼吸”和“灵”来表示。因此,“最后一口气”是指不再存活,“交出灵”是指停止呼吸。
这一切清楚表明,既不可能有无仁之信,也不可能有无信之仁;无仁之信就像没有心脏的肺呼吸,这对任何生物来说都是不可能的;只有机器人能做到。无信之仁就像没有任何肺脏的一颗心脏,这样的心脏不可能提供有意识的生命。因此,仁通过信履行功用,就像心脏通过肺脏工作一样。心与仁,并肺与信之间的相似性如此之大,以至于在灵界,仅仅通过每个人的呼吸就能知道他的信是何性质,通过他的心跳知道他的仁是何性质。因为天使和灵人都靠心跳和呼吸活着,和世人一样;正因如此,他们和世人一样感觉、思考、行动和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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