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六诫 不可通奸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603.人类心智分为三个区域:最低区域被称为属世层,中间区域被称为属灵层,最高区域被称为属天层。人通过重生从最低区域,即属世层被提升到较高区域,即属灵层,并通过属灵层被提升到属天层。下面几节(TCR 608-609节)将说明,心智有这三个区域。这就是为何未重生的人被称为属世的,重生的人被称为属灵的。这清楚表明,重生之人的心智被提升到属灵区域,在那里从更高的位置看到发生在较低心智或属世心智中的事。只要稍微注意一下自己的思维,谁都可以看到并承认,人类心智里面有一个较低区域和一个较高区域。因为他看到他在想什么;因此,他会说,他过去在想这个或那个,现在他在想别的东西;这是不可能的,除非有一种被称为感知的内在思维,这种思维能俯视或仔细检查被称为思考的较低思维。
当一个法官听到或读到辩护律师提出的一长串论据时,他会将它们一起带到其心智的较高区域的视野之下,从而把它们形成一个总体观念;然后,他从那里俯视较低区域,即属世思维的区域,在那里按适当顺序排列这些论据,并根据他对主题的较高观点来发表他的意见,宣布判决。谁不知道,人在一两分钟内形成的想法和结论,可能比他在半个小时内通过较低思维表达的还要多?提到这些事是为了说明,人类心智分为较低和较高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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