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六诫 不可通奸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494.但必须明白的是,人出于爱所吸收、他的理解力所确认的圣言和教会的属灵事物会留在他里面,但文明和政治事务不是这样。因为属灵事物会上升到心智的最高区域,并在那里取得形式。原因在于,主在那里以神性真理和良善进入人,这个区域就像祂居住的圣殿。而文明和政治事务因属于这个世界,所以占据心智的低层区域;其中有些在那里就像这个圣殿周围的小建筑,有些像通往圣殿的庭院,或通向入口的门厅。教会的属灵事物住在心智的最高区域的另一个原因是,它们尤其属于灵魂,并关注灵魂的永生;而灵魂在最高区域,唯独从属灵食物中获得它的营养。这就是为何主称自己为“粮或饼”,因为祂说:
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必永远活着。(约翰福音6:51)
人的爱,即他死后幸福的源头,也住在这个区域;他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主要居住在那里,人在属世事物上所享有的一切自由都来自这更高的自由,或说从这自由中降下来的。这就是这自由的起源,所以它进入在属世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一切形式中;占据最高区域的主导爱通过这些而选取凡有助于它自己目的的东西。属灵自由和属世自由之间的交流,就像源泉和它所流出的泉水之间的交流,或像种子的多产原则本身和树的每一个部分,尤其果实之间的交流,它在果实中自我更新或自我繁殖。但当有人否认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从而弃绝它时,他就为自己另造了一个源泉,并开辟了一条通往它的渠道;这会将属灵自由变成纯属世自由,最终变成地狱自由。地狱自由也像种子的多产原则本身,它自由地穿过树干和树枝进入果实,这果实因其源头而从里面腐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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