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3

第六诫 不可通奸

第六诫  不可通奸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真实的基督教 #454

XVII.恶人之间的

XVII.恶人之间的爱之友谊实际上是一种深深的相互仇恨

454.前面(TCR 401—402节)说明,每个人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内在被称为内在人,外在被称为外在人。对此,可以补充以下内容:内在人在灵界,外在人在自然界。人被如此创造,是为了他可以与灵人和天使在他们的世界相联系,并由此可以分析性地思考,死后则从他自己的世界转到另一个世界。灵界是指天堂和地狱。由于内在人与灵人和天使在他们的世界相联,外在人与世人相联,所以很明显,人既能与地狱灵联系在一起,也能与天堂天使联系在一起。人凭这种官能和能力而有别于动物。人的根本性质取决于其内在人的性质,而不是取决于其外在人的性质,因为内在人是他的灵,灵通过外在人行动。他的灵在自然界所穿的物质身体是为了繁衍后代和内在人形成的附属物;因为内在人在自然界形成,就像一棵树在土壤里形成,或种子在果实里形成一样。关于内在人和外在人,详情可参看前文(TCR 40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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