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六诫 不可通奸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453.而死的仁爱是那些其信仰是死的之人的仁爱;因为仁爱的性质取决于信仰的性质。关于信仰那一章(TCR 336, 362-367节)已经说明,它们构成一体。那些没有作为或行为之人的信仰是死的,这一点从雅各书(2:17, 20)明显看出来。此外,对那些不信神,却信活人和死人,把偶像当作神圣或圣物本身来敬拜,如以前的外邦人所行的那样的人来说,信仰是死的。那些处于这种信仰之人的供物,就是他们为了拯救而献给所谓的行奇迹的圣像,并视之为仁爱作为或行为的供物,就像放在死人的骨灰盒和棺材里的金银;它们甚至像献给冥府守门狗的一块食物或肉,或为了摆渡到至福乐土或极乐世界而支付给冥府渡神的渡河钱。但那些相信没有神,只相信自然之人的仁爱既不是虚假的,也不是虚伪的,亦不是死的;它根本就不是仁爱,因为它没有依附于任何信仰,不能被称为仁爱,因为仁爱的品质取决于信仰。从天上观之,这种仁爱就像骨灰做的饼,鱼鳞做的烙饼,或蜡做的水果。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