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3

第六诫 不可通奸

第六诫  不可通奸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真实的基督教 #446

XV.不考虑一个人的

XV.不考虑一个人的属灵品质而与他缔结的爱的友谊,死后是有害的

446.爱的友谊是指内在友谊,内在友谊是这样:如果一个人被爱,不仅他的外在人被爱,而且他的内在人也被爱,却没有细查他的内在人或灵的真实品质,也就是说,没有细查他心智的情感,即这些是源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因而适合与天上的天使联系在一起,还是源于反对邻舍的爱和反对神的爱,因而适合与魔鬼联系在一起。在许多情况下,这种友谊是出于各种原因,为了各种目的而缔结的。它不同于外在友谊,外在友谊只关注个人,是为了各种肉体和感官的快乐,以及各种方式的互动而存在的。这种友谊可以与任何人建立,甚至与在贵族或大人物的席上讲笑话的小丑建立。这种友谊被简单地称为友谊;但前一种友谊被称为爱的友谊,因为友谊是属世的结合,而爱是属灵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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