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六诫 不可通奸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SS21.我被指教,大洪水之前的上古教会之人具有一种如此属天的天赋,以至于与天堂天使交谈,他们能通过对应与天使交谈。这意味着他们的智慧已经发展到这种程度:凡在世上所看到的东西,他们不仅以一种属世的方式来思想它,同时还以一种属灵的方式来思想,所以他们的思维与天使相联。我还被指教,以诺(创世记5:21—24曾提到他)和他的同伴从上古教会的那些人口中搜集对应,并把关于它们的知识传给后代。因此,对应学不仅为人所知,还在亚洲许多国家,尤其在迦南地、埃及、亚述、迦勒底、亚兰或叙利亚、阿拉伯,以及推罗、西顿和尼尼微得到大力发展;它从沿海地区传到希腊。然而,在希腊,对应学却变成了寓言故事,这从希腊最早的作家作品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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