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在属灵意义上,谋杀是指杀害和摧毁人们灵魂的一切方式,这些方式各不相同,多种多样;例如,让人们远离神、宗教和神性敬拜,使这些事成为丑闻的话题,或说在这些事上设置障碍,诱导诸如引起厌恶,甚至憎恨之类的说服。这些杀人犯就是地狱里的所有魔鬼和撒但,而与他们结合的,是这个世界上那些侵犯和玷污教会神圣性的人。名叫“亚巴顿”或“亚玻伦”的无底坑或深渊的王(启示录9:11),即毁灭者,是指那些通过虚假摧毁灵魂的人;在预言圣言中,“被杀的”是指他们所摧毁的人,如以下经文;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神如此说,牧养这将宰的羊群,拥有它们的宰杀它们。(撒迦利亚书11:4-5, 7)
诗篇:
我们终日被杀;被视为待宰的羊群。(诗篇44:22)
以赛亚书:
将来雅各要使他们扎根。他被杀戮,岂像杀戮被他所杀戮的吗?(以赛亚书27:6, 7)
约翰福音: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和杀戮羊;我来是要叫他们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14:21; 26:21; 以西结书37:9; 耶利米书4:31; 12:3; 启示录9:4, 5; 11:7)。因此,魔鬼被称为:
从起初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2.普遍形式的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信仰如下:永恒之主,即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那些信祂的人得救了。
这一点被称为普遍形式的信仰,因为这一点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它的一切细节中。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除非主降世,否则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来移除它,通过这种方式征服它,使它恢复秩序,并服从祂自己。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与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神性合一,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这一切只有通过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甚至最后的试探,即十字架受难才能实现,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这些就是与主有关的信仰的普遍原则。
就人而言,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他要信主,因为通过信主才有与祂的结合,由此而有救赎。信主就是对祂施行拯救有信心,或说深信祂是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才有这种信心,所以信祂也是指这一点。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这是父的旨意,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住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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